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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的研究主题是关于公益信托信息披露的法律问题。文章主要采用比较分析法和历史分析法的方法进行论证。本文主要通过对英美两国公益信托产生发展历史和相关立法实践进行分析研究,得出公益信托法律制度中的信息披露机制是两国公益信托良好发展不可或缺的保障,最后提出建立与完善促进我国公益信托发展的信息披露机制的相关建议与构想。除前言和结论之外,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引言说明本文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以及研究范围。
第一部分从公益信托法律制度的一般理论入手,首先介绍了公益信托法律制度产生和发展的历史;其次论述了公益信托的基本法律关系,最后对公益信托法律制度与有关法律制度的异同进行简要的比较分析。第二部分首先分析了建立公益信托信息披露机制的意义——缓和公益信托法律关系中利益冲突;其次,在借鉴证券市场领域和政治学领域的相关理论的基础上,论证了公益信托法律制度中信息披露机制的理论基础,即有效公益市场假说理论、公益市场的信息不对称理论和信息权利理论。第三部分对英美两国公益信托信息披露问题的立法实践进行研究。第四部分讨论我国公益信托的立法和发展现状,指出建立与完善相关的信息披露机制是促进我国公益信托发展的必由之路,并对如何建立与完善该信息披露机制提出了个人建议。
结论部分综合前文内容,强调我国目前十分需要充分利用公益信托的制度优势来发展公益慈善事业,而建立与完善促进公益信托发展的信息披露机制是根本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