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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社会保险制度建设相对滞后,农村社会救助承担农村社会保障的主要责任。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我国生存型农村社会救助制度在解决无劳动能力的收入型贫困问题上发挥了重要的兜底作用,尤其是在过去的三十多年里帮助六亿多人摆脱贫困,凸显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在我国的重要转型期、改革深化期、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期,农村经济结构、农民收入结构、农民生活风险以及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等都发生了变化,因此农村贫困问题出现了新的特征。传统的贫困定义与贫困救助政策已经滞后我国的贫困状态。大病致贫、因病返贫、突发事件致贫等不断出现,加之我国临时救助供给不足,因此支出型贫困问题凸显。然而,支出型贫困问题难以通过收入型社会救助政策的得以解决,从而导致了贫困的代际转移。从长远来看,亟需完善发展型农村社会救助,通过上游干预切断贫困代际转移的根源,进行贫困治理。发展型社会救助的本质在于提高人们对生活风险的抵御能力。收入型社会救助是一种“补充型”社会救助,只能使贫困人口在“低收入—低消费—高风险”中循环,因此发展型社会救助应寻求新的切入点。农村发展型社会救助的重点在于完善社会保障城乡统筹,优化资产财富分配,增加农村贫困人口的财产性收入,预防贫困代际转移,解决返贫率高、减贫效果差等问题。美国谢尔登的资产建设理论中分析了资产的福利效应,阐述了资产在治理贫困中的积极影响。因此,本文本着发展型救助的原则,以农村现代化进程中土地制度为背景,分析目前我国农村贫困救助制度之下仍存在的贫困状况及贫困特征,以资产为切入点结合资产建设理论,探索农村贫困家庭上游干预与资产建设制度框架,帮助农村贫困家庭增强抵御生活风险的能力,实现贫困治理。本文主要包括六大部分,第一部分介绍研究背景及其意义以及相关文献综述,论述贫困治理的复杂性与重要性,以及现有农村土地制度下,以资产为切入点的贫困救助良好政策环境。第二部分是相关理论介绍及基本概念定义,主要包括资产建设的内涵外延、充权理论的应用、理论工具——家庭发展账户、支出型贫困以及贫困代际转移的定义。介绍研究方法、研究思路、可能的创新点与难点。第三部分介绍生存型农村社会救助政策以及在该政策环境下农村贫困特征的总结,并从发展型社会政策的角度剖析现有贫困救助政策滞后于贫困状态的原因。第四部分通过论证资产的福利效应以及农村土地制度环境来选取以资产为切入点的农村贫困家庭资产建设的可行性分析。第五部分是基于资产与发展型救助的视角对治理农村贫困提出制度设计框架与配套措施建议。最后一部分是对资产建设应用的总结,并指出在其应用过程中特别需要注意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