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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加快发展经济,建设新型城镇化的要求,这是党中央回顾以往城镇化发展之路,立足当前经济需求,着眼于未来发展的一项重要决策。新型城镇化为农村进入城市的劳动力提供了更广阔的市场空间。“以人为本”是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核心,在城镇就业的农民工是关注点,国家出台政策为其提供了较为完善的权益保障与就业服务,并逐渐地推进农民工实现市民化。新型城镇化建设将更注重产业结构的调整、就业质量的提升。论文主体共分四大部分,分述如下:论文主体第一部分是关于论文的基本理论阐释。首先对“城镇化”、“新型城镇化”进行了学说史上的界定。其次是对“农民工”、“农民工就业”进行了概念上的界定,“农民工”是通过从事非农行业维持生活的农民,是指在城市进行非农行业工作但仍然具有村民身份的人群。“农民工”这一人群是随着改革开放出现的,并随着中国城镇化、工业化和现代化水平的逐步提升而渐渐发展的,同样农民工的就业可以推动新型城镇化的发展。论文主体第二部分是太原市新型城镇化与农民工就业的状况与问题。论文回顾了太原市城镇化发展历程,在此基础上对太原市农民工就业状况与问题进行了分析,指出了现存主要问题就是城镇化过程中农民工就业素质能力较低、就业结构多样化但层次水平较低、就业环境有所改善但合法权益受侵严重。论文主体第三部分针对前述涉及的现状,对太原市新型城镇化下农民工问题的原因剖析,指出了城镇化农民就业存在问题的主观原因包括:(1)农民工的职业期望与就业现实并不相符合;(2)农民工的就业期望与用人单位要求差距大。农民工就业存在问题的客观原因包括:(1)市场对劳动者素质和技能的要求提高;(2)就业引导制度不完善;(3)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各种限制;(4)劳动力市场供过于求,限制新生代农民工实现就业:(5)新生代农民工高流动引发非稳定就业。论文主体第四部分提出了新型城镇化下农民工就业问题的建议。首先,关于农民工就业的制度创新安排,主要是对农民工就业的政策环境进行改善。其次,完善农民工就业服务机制,包括:(1)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2)完善公共就业服务系统;(3)大力发展服务业与劳动密集型产业的中小企业;(4)加强对农民工教育与就业指导。再次,完善农民工维权的路径构建,包括:(1)加强政府指导;(2)提高农民工组织化程度;(3)完善维权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