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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自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在农村地区全面推行以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为重点的改革,这一举措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由于多种因素,存在很多问题,离社会保险的要求差距甚远,甚至一度处于停滞状态。当时对城市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过分关注也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一直未得到充分的重视。随着中国农村人口老龄化的到来,农村社会养老问题的紧迫性使得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研究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关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研究提上日程。 由于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计划生育政策的持续推进,传统的农村家庭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农村人口老龄化使得家庭养老的压力越来越大,迫切要求寻求一种新的养老途径,解决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就整体而言,我国农村尚不具备全面推行现代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条件,但鉴于农村目前的现状,本文建议分层分类推行农民工、乡镇企业职工和“纯农民”这三类人员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以适应不同类型的人群。 本文首先对社会养老保险的理论渊源进行了阐述,包括社会保障制度的理论基础——福利国家理论和福利经济学、国民收入再分配理论和社会交换理论,并分析了社会保障的经济效应。然后描述了社会养老保险的历史与现状,同时介绍了几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模式,基于以上分析,并参考了大量文献资料,提出了本文的新思路,即推行三类人员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以强制性原则为前提的基本养老金个人账户,国家、企业和农民工个人三者按比例缴纳养老金,采用部分积累制模式管理基金”的农民工养老保险模式。乡镇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原则是:建立基本养老保险账户,缴费费率不宜过高,根据当地生活水平,以不影响当前最低消费并能保障今后最低生活为标准。建立“纯农民”的多元化、多层次、多方式、多渠道的社会养老保险模式,依靠个人、家庭、集体、社会四种力量共同支撑的“纯农民”老人供养方式,使自我养老、家庭养老、集体养老和社会养老四种方式相互补充,各有侧重,共同构筑中国农村未来养老保障体系。最后,介绍了德国和日本的社会养老保险模式,并提出了经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