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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境内多次发生恐怖袭击活动,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自2013年以来,恐怖袭击活动范围有扩大的趋势,影响恶劣,需要增加对其重视程度。经济与和平研究所最新编制的“全球恐怖主义指数”显示,全球恐怖袭击事件自伊拉克战争爆发后在数量上增加了4倍,在2008年达到一个高峰期之后进入了一个相对缓和的时期。然而中国所面临的恐怖袭击数量反呈增多趋势,2008年之前我国每年最多发生两起恐怖袭击,然而近些年恐怖袭击每年的发生次数猛增至10起之多。在2001年至2011年的10年里,中国的恐怖主义指数由2.72上升为4.99,排名由43上升至23。这说明中国所遭受的恐怖主义威胁已经超过美国,成为一个并不十分安全的国家。我国需要建立自己的恐怖主义保险制度,通过保险来转移恐怖主义风险。本文首先以“3.01”昆明火车站恐怖袭击案件为切入点来论述恐怖主义活动对社会和人民群众造成的严重损失,党中央在重视恐怖主义势力的同时,保险作为风险管理的手段,也应在分担恐怖主义风险造成的损失中充当重要的角色;其次对恐怖主义活动动向及风险特征进行分析,恐怖主义风险是人为制造的,不同于其他社会风险,且其活动范围有扩大的趋势;再次,通过对外国恐怖主义保险制度的研究总结对我国的启示:我国法律在恐怖主义方面的缺失以及保险公司在恐怖主义风险中的缺位,都是急需解决的问题;最后通过分析我国恐怖主义保险制度所面临的困境,提出构建我国恐怖主义保险制度应坚持的原则及建立恐怖主义保险制度的意义,然后从政府、保险公司、普通民众三个方面分别提出相应的建议,认为应建立政府与保险公司合作的运营模式,建立恐怖主义风险管理和恐怖主义基金机构,对恐怖主义风险进行再保险和风险管理,提高恐怖主义基金的稳定性和偿付能力,从而形成符合我国国情的政府、商业保险公司、投资者、再保险人共同构成的恐怖主义保险体系,积极响应保险业服务民生的宗旨,有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也是对我国保险业险种多样性的一大扩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