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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意见是指鉴定人对案件中的有关专门性问题作出的具体分析和判断,在准确认定案件事实,提高庭审质量效率,实现诉讼公正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鉴定意见必须经过查证后,才能作为定案依据。在我国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中,鉴定意见均被规定为重要证据。作为鉴定人对鉴定客体的主观认识和判断,鉴定意见必须通过有效的法庭质证,才有可能被法庭采信。合理有效的鉴定意见质证,既有利于案件的及时正确处理,又有利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刑事审判中鉴定意见质证制度,是推进法治建设科学发展的现实需要,是司法改革的迫切需求。近年来,随着社会的日益进步,人们的法律意识普遍增强,各种诉讼案件的种类和数量大幅度增加。但在刑事审判实践中,鉴定意见质证尚存在较多的问题。如,有的鉴定意见被盲目采信,成为定案依据;有的鉴定意见受到当事人的无理质疑,导致多头鉴定或重复鉴定频发。受诸多因素的影响,刑事鉴定意见质证往往流于形式,未发挥其应有的诉讼作用。刑事鉴定意见质证研究已引起法学界的广泛关注,并引发了激烈的探讨交流。作为刑事审判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刑事鉴定意见质证主要用于满足刑事诉讼的现实需要。如果运用恰当,科学而公正,则可以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推进;反之,则会影响诉讼进程,损害诉讼公正。本文依据现行法律规定,运用证据学理论以及办理刑事案件经验,针对现行刑事审判中鉴定意见质证制度存在的问题,完善了刑事审判中鉴定意见质证的基本原则、基本内容和基本程序。本文共分六个部分:第一部分:引言。介绍本问题提出的相关背景、研究的目的意义,以及采取的研究方法。第二部分:刑事审判中鉴定意见质证的基本概念。涉及鉴定结论与鉴定意见的区分,和刑事审判中鉴定意见质证的概念和特点等问题。第三部分:刑事审判中鉴定意见质证制度的域外考察。通过国内与国外的双重视角,采用历史考察与现状归纳相比较的方式,对英美法系、大陆法系这两大法系刑事审判中鉴定意见质证制度进行了系统梳理。第四部分:我国刑事审判中鉴定意见质证存在的问题。着眼于当前的立法规定,探究目前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为相关制度的构建与完善提供现实支撑。第五部分:我国刑事审判中鉴定意见质证体系的完善。从质证模式选择、制度完善、证据规则完善以及程序完善的角度,提出进一步健全完善质证体系的相关设想。第六部分:结论与讨论。对本项研究的创造性工作以及存在的不足进行了归纳,并对未来的研究方向或思路作了进一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