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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治,天下安。“县”作为我国城乡连接的纽带,在国家治理中发挥着承上启下的作用。由于处于政府工作和依法治国的第一线,县级政府是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重要执行者,在此背景下,县级政府能否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依法治国的全局状况和法治建设的整体进程,这就将提升县级政府依法行政能力摆在了更加突出与紧迫的位置。然而,考察县域治理实践,县级政府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非规施政现象依然存在,距离转变政府职能、构建法治政府的理想目标尚存较大差距。为此,我们不禁反思:县级政府依法行政能力究竟怎么了?是什么原因导致县级政府在依法行政方面力不从心?针对以上问题,本研究从国家治理现代化和全面依法治国的现实背景出发,以理性官僚制等经典组织理论为理论基础,结合公共行政合法性和公共行政有效性等重要议题,对县级政府依法行政能力进行实证考察。首先,本研究在理论分析和文献梳理的基础上,结合实践经验尝试构建县级政府依法行政能力的测量模型,并在东部地区的M县和西部地区的N区两个县级政府实施问卷调查以获取样本数据。进一步针对县级政府依法行政能力的现状和存在的突出问题,本研究聚焦组织层面深入挖掘原因,并通过结构方程模型检验探讨组织层面的关键因素对县级政府依法行政能力的影响效应。研究发现,本研究建构的县级政府依法行政能力的测量模型有效成立,借助决策、执行、监督、绩效四个指标来反映县级政府依法行政能力是可靠且有效的。另外,县级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在组织层面上受到情境因素和行为因素的显著影响。具体而言,情境因素方面,目标清晰度和组织支持对县级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具有显著正向影响,而法治型文化、威权领导对县级政府依法行政能力没有显著影响。行为因素方面,团队合作和政府回应对县级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具有显著正向影响,而工作懈怠和工作破坏对县级政府依法行政能力没有显著影响。基于主要研究结论,本研究提出积极提升组织目标清晰度,增加依法行政过程中的资源支持,加强县级政府内的团队合作,强化县级政府对民众和社会的回应等提升县级政府依法行政能力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