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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世纪80年代,我国高等教育开始实行教育收费制度,从此家庭要分担教育成本,但贫困家庭无力承担高昂学费。随后,1999年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出台,但由于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存在风险不可控、贷款程序复杂等诸多弊端,2007年我国在重庆、甘肃和江苏等省市进行生源地助学贷款试点,后在全国陆续铺开。此后,助学贷款模式从国家助学贷款模式转变为校园地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双轨并进的模式。作为国家助学贷款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的实施,保障了贫困大学生顺利入学,实现了教育机会公平。由于广东省生源地助学贷款起步较晚,于2017年初步实现了办理对象和办理区域的全覆盖。因此,推进和完善广东省生源地助学贷款,在此过程中如何发挥涉及的各方主体功能以真正保障教育公平,是当前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一项重要课题。本研究在系统整理了国内外有关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研究基础上,运用文献法、调查法和比较法等,以教育公平理论为指导,结合广东省生源地助学贷款实际实施情况展开论述。本研究主要分为以下四个部分:第一个部分:一是以阐述研究背景和意义为起点,综述国内外的研究现状;二是结合马克思恩格斯教育公平理论、成本分担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指出制定生源地助学贷款制度的依据,明确论文的研究思路和方法。第二个部分:介绍了广东省生源地助学的基本情况,一是阐述了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商业助学贷款的基本概念,并具体对比了生源地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助学贷款的异同,为解释推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必要性作铺垫;二是强调优化广东省生源地助学贷款的重要性,阐述了其发展现状。第三个部分:一是为了进一步了解广东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现状,一方面对省助学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了访谈,另一方面制定了针对申请广东省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的调查问卷,从申请、发放以及回收等过程进行调查,发现了广东省生源地助学贷款实施中存在贷款制度有漏洞、资助机构管理不到位以及学生贷款认知不足的问题;二是针对现存的问题深入进行原因分析,主要是机构建设不完善、高校诚信教育不到位、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以及学生责任意识薄弱四个方面。第四个部分:以发现广东省生源地助学贷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为基础,借鉴美国、日本的国家助学贷款制度获得启示,从以下四方面提出完善广东省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对策和建议:第一,就政府方面而言,要发挥主导作用。第二,就高校方面而言,要凸显育人功能;第三,就银行方面而言,要发挥中介功能。第四,从学生方面而言,要养成贷款人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