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授权立法主体制度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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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旺生老师在论著《立法研究》中提到,“授权立法”这个问题自产生以来便不断引起专家学者们的讨论。授权立法是各国立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英美法德等西方国家。这些国家在资本主义垄断经济建立不久,就在立法实践中开始适用授权立法制度。尽管现代授权立法制度仍然存在很多不足的地方,但是授权立法制度在各国立法实践中始终发挥着重要作用,并成为立法机关向行政机关分配立法工作的重要手段。陈伯礼老师在其论著《授权立法研究》一书中也对“授权立法”相关理论作了详细说明。授权立法的主体主要是授权主体和被授权主体。许多法学家认为虽然当代的授权立法制度不够完善,对授权主体的资格也没有明确统一的意见,但这其中的问题也正是我们的研究工作所在。授权主体有哪些,被授权主体有哪些,我国授权主体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等等,都是本文将要探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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