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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年,随着中央政府对沿海工业发展的重视,上海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充分利用,合理发展"的工业建设方针,改变了此前上海"控制发展,就地维持"的做法,为新上海工业建设带来了转机。然而,此时期上海市内土地面积仅为636.18平方公里,人口却达563.48万,这也意味着工业用地紧张,人口密度非常大,难以适应工业发展的需要。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经过上海市与江苏省、中央相关部委的反复协商,1958年国务院同意将江苏省所辖上海市周边十县划归上海市管辖,闵行、吴泾地区所在的上海县由此成为上海市的一部分。结合上海市第二次工业改组、"大跃进"以及旧城改造,大量重化工业新建或迁建于闵行、吴泾工业区所组成的闵行城区。工厂的兴建改变了地区的面貌,不足数年村、镇迅速变为了城区,但随之而来的是诸多问题的出现,工业"三废"污染便是其中之一。面对工业污染,社员、工厂、政府有着不同的反应,他们从各自利益着眼进行解决,致使真正的环境污染治理却被淡化。在城区,农民对"三废"污染问题最先作出反应。他们将粮食减产、社员生病、鱼虾死亡等一系列具体现象与附近的工厂生产相联系,但由于知识有限,并没有认识到这些现象即为污染。因此,社员们往往将解决措施具体化,要求工厂赔款、打井、拆迁,在争取具体利益的过程中,采取了"闹事"、夸大受损程度、写人民来信等方式,且通过公社与工厂进行协商。工厂一方面处理着与社员就"三废"问题产生的分歧,另一方面又要保证各项生产计划的完成。20世纪50年代末,中央政府要求工厂将废气废水处理作为生产工艺的一部分。各企业在具体实行中,或限于经费,或限于技术,使得治污并没有收到很好的效果。社员和工厂在解决受损问题时,有时意见并不一致。为此,县委、区委、市属机关等各级政府部门进行实地调查,多方调解,基本以倾向社员利益的方式作结。然而,"三废"污染问题并非闵行城区独有,在全国众多新兴的重化工业区均不同程度出现。为此,中央政府采取了对"三废"进行综合利用和回收的措施,争取"变废为宝";地方各级政府在执行此一政策的过程中,又采取了不同的应对方式。农民、工厂、政府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使得治污过程充满了复杂性,这也造成真正需要解决的污染问题在各方"眼中"不够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