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社会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事业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与人民生活、社会稳定密切相关。我国目前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着两种不同的管理体制和政策体系,理论上引起了系统冲突,实践中造成了机关公务员与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差距过大。这种源于制度设计上的不公平,引起了企业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的不满,各种社会矛盾日趋显现,矛盾日趋激化。我国城镇企业职养老保险制度从1984年起步,1995年基本建立框架,1997年实现制度统一,到目前已取得长足发展,基本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但我国国家公务员养老制度仍停留在计划经济时代而未相应进行改革,制度本身已缺乏可持续性,存在着无法在现行体制框架内修补的缺陷,难以继续维持下去。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形势的变化,我国国家公务员与企业职工两种养老保险制度并存的局面,已经暴露出与我国市场化大趋势的发展相背离的弊端,这就为我们选择和构造一个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有中国特色的养老保险制度,提供了一个历史性的契机。建立统一完善的国家公务员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体系,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稳定器、减压阀,对促进我国社会长治久安和文明进步、使社会处于稳定、和谐、协调运行状态具有重要作用。 本论文从历史和现实的角度出发,依据国内外养老保险制度的实践和已有的研究理论,对我国公务员养老制度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形成、历史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以及并轨的办法途径和对策措施进行了深入浅出、由外及里的层层分析。分别总结归纳了我国公务员养老制度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形成、发展的历史轨迹,分析论证了两种制度模式形成的原因及两种制度的差异性;从社会、政治、经济多个角度对两种不同制度形成的原因进行了全面分析;从制度体系、公平与效率原理、管理体制等方面对两种不同制度共存的弊端进行了剖析,为实现“并轨”提供了理论依据;结合我国和世界各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经验和理论研究成果,提出了我国公务员养老制度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并轨的原则、办法和并轨的途径;从现实角度出发,对“并轨”可能面临的问题、障碍进行了分析,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这对于统筹解决我国现阶段各种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丰富养老保险改革理论,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