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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背景:子宫肌瘤是育龄期女性发病率最高的良性肿瘤,一般发病率在20%-40%,不同种族间发病率有差异性。子宫切除术及子宫肌瘤剔除术是目前首选的治疗方式,随着医学模式的转变,内分泌治疗,介入治疗及物理治疗等手段逐渐被人们认知并接受。过去10余年间,高强度聚焦超声(High Intensity Focused Ultrasound, HIFU)作为一种较新的非侵入性物理治疗方式,其治疗子宫肌瘤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已被证实。HIFU作为一种非侵入性治疗手段,影像学监控是指导其治疗的必要条件。超声监控高强度聚焦超声(USgHIFU, Ultrasound-Guided High Intensity Focused Ultrasound)广泛应用于临床治疗子宫肌瘤。HIFU治疗过程中实时出现的声像图灰度变化被认为和肌瘤凝固性坏死有关,治疗区域声像图出现团状强回声说明靶组织发生凝固性坏死,但这一变化可在短暂出现后消失,且部分病例并不出现这一变化而仅表现为肌瘤整体回声稍增强。因此,寻找一种治疗中有效评价HIFU治疗子宫肌瘤疗效的影像学方法显得尤为重要。目的:1.通过与盆腔核磁共振成像检查(Magnetic Resonance Imaging, MRI)比较,探讨治疗中超声造影(Mcrobubble Contrast-enhancedUltrasound, CEUS)评价HIFU治疗子宫肌瘤疗效的临床价值。2.通过彩色多普勒成像(Color Doppler Flow Imaging, CDFI)与MRI检查评价治疗后随访病例的肌瘤缩小率等的对比研究,探讨CEUS用于治疗后随访的可行性及价值。材料与方法:1.110例患者均来自2013年至2014年期间在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海扶中心接受HIFU治疗的病例,全部为单发子宫肌瘤。92/110例患者在HIFU治疗前、治疗后均行盆腔增强MRI检查,并且,在治疗前及治疗中均行CEUS检查。分别对肌瘤的数量,位置,大小,体积,灌注情况以及无灌注区体积(Non-Perfused Volume, NPV)进行测定,并根据公式:消融率=无灌注区体积/靶肌瘤体积x 100%,算出消融率。计数资料采用卡方检验和t检验,各组数据间使用Spearman等级相关性分析。2.随访:23/110例在HIFU治疗后3个月-1年间进行随访,均同时行CDFI及MRI检查。分别对治疗后肌瘤的大小,体积,灌注情况进行检测,并计算出肌瘤的缩小率。计数资料采用t检验,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结果:1. CEUS:92例肌瘤平均体积为79.78±53.13 cm3,平均NPV为64.22±42.67 cm3,平均消融率为81.03±12.68%。16/92例治疗后即刻CEUS(第一次CEUS)显示肌瘤消融范围未达到治疗要求,在造影8-10分钟后再次对肌瘤残余灌注区进行治疗,残余灌注区声像图回声明显增强后再次行CEUS(第二次CEUS),分别计算出治疗中两次造影肌瘤整体的无灌注区体积及消融率。第一次CEUS:NPV为36.41±18.75 cm3,消融率为49.90±9.86%。第二次CEUS:NPV为67.24±32.04 cm3,消融率为91.37±5.27%。结果示治疗中第一次CEUS与第二次CEUS测量结果有显著差异性。2.盆腔增强MRI:92例肌瘤平均体积为82.75±56.17 cm3,平均NPV为67.13±48.29 cm3,平均消融率为80.75±14.28%。3. CEUS与MRI结果对比:两种检查各组数据有显著相关性。子宫肌瘤的最大径,肌瘤体积,无灌注区最大径,NPV,消融率各项指标无显著差异。4. CDFI与MRI随访结果比较,CDFI:随访肌瘤平均体积为92.73±82.16cm3,肌瘤平均缩小率为53.18±19.42%。MRI:随访肌瘤平均体积为103.71±96.02cm3,肌瘤平均缩小率为53.04±18.65%。结果显示二者测量的肌瘤体积有统计学差异,肌瘤缩小率无明显差异。结论:1.CEUS检查能清楚准确地显示肌瘤及非灌注区域(已消融部分)的大小,与MRI检查结果一致。在治疗中,CEUS发现存在残余灌注区,表明消融不彻底,应及时给与补充治疗。2.随访时CDFI与MRI检查测量肌瘤体积有统计学差异,MRI优于CDF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