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运用比较方法对思孟学派与亚里士多德伦理思想进行研究是本文的任务。在进行具体的比较分析之前,本文首先要解决的是三个相关的理论问题:一是思孟学派的存在形态、思想特征及学术源流问题;二是思孟学派的伦理学是否是德性伦理学的问题;三是思孟学派与亚里士多德人性论问题。首先,思孟学派是儒家的重要学派,其形成是历史的建构过程,既原于真实的历史存在又原于概括者和构建者的价值诉求,性与天道是其焦点问题,心性论是其发展线索,德性论是其主要内容,德治和仁政是其伦理思想的应用和延伸,而其形而上思想可能受到早期道家的影响。其次,儒家和思孟学派的伦理思想虽然具有一定的角色伦理和规范伦理的特色和因素,但是其核心是“成人”问题,因此笔者倾向于将其视为德性伦理学。再次,思孟学派与亚里士多德的伦理思想都是以人性问题的探讨为基点的,即人本身是什么决定着人应该成为什么。思孟学派认为人本善,德性即社会性是人的本性;而亚里士多德认为理性(认知理性)是人的本性,而道德德性是人的第二本性。这三个问题的探讨即本文的前三章是整篇论文的基础部分。接下来,论文的四到八章对思孟学派与亚里士多德的德性论进行了具体的分析和比较。首先分析和比较了思孟学派与亚里士多德的具体德目和德性的实现方式,认为思孟学派注重以内统外、由内而外的实现方式,而亚里士多德注重由外而内的实现方式。其次分析和比较了两种德性论的标准,即中庸与中道,认为中庸与中道都是一种适度和恰当,中庸除了是德性的标准外,还是一种道德本体;而中道只属于道德德性,理智德性处于中道之外。此外分析和比较了情感与理性在中西两种德性论中的关系,认为情感与理性在两种德性论中是共存的、不可分离的,但是思孟学派重情,其理性是道德理性,而亚里士多德重理,其道德德性是情感和欲望在理性控制和支配下的正确,其理性的根基是认知理性、分析理性。另外本文还分析和比较了中西方有关快乐与德性及外在善与德性关系的观点,思孟学派与亚里士多德都认为德性包含着快乐,真正的快乐是德性之乐,而且应该警惕肉体快乐和寡欲。所不同的是,亚里士多德认为德性形成过程中伴随着痛苦,而思孟学派则更为强调忧乐圆融的精神境界;对于外在善,双方都认为其是人生存必不可少的,但是思孟学派更强调外在不足下的自足,强调对外在事物的超越。论文的第九章“最高目的与特色”是对前文的总结,认为思孟学派伦理学的最高目的是至善与天道,即天人合一,实现圣人之道和君子之道,而亚里士多德伦理学的最高目的是幸福,即最高幸福沉思和包括所有内在善和外在善的整体幸福。此外,天人合一的辩证思维,德性的先天性、内在性,情感的基础性,形而上学、伦理学和政治学的合一性是思孟学派伦理学的主要特色,而认知的形式思维,德性的后天性,德行的重要性,理性的主导性,形而上学、伦理学和政治学分离基础上的统一性是亚里士多德伦理学的主要特色,而这些特色原于双方的社会体制和自然环境等方面的不同。论文的最后两章即第十章“伦理与政治”,第十一章“德性伦理学与儒家伦理学的未来走向”是整篇论文的深化和延伸。德性的社会实现是伦理问题的最终落脚点,而政治体制、社会制度是社会形态的集中体现,因此儒家提倡内圣外王,亚里士多德提倡公民城邦,儒家坚持伦理本位化而亚里士多德试图通过建立良好的政治体制、法律教育体制来实现社会善。德性伦理学整体性、和谐性、目的性、崇高性等特色应该会成为西方规范伦理学的有益补充,而儒家伦理学也应该借鉴西方德性伦理学及规范伦理学的优势,放弃伦理本位,使制度和社会体系成为实现善的有效手段和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