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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改革开放之前,在中央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之下,政府管理具有浓厚的“全能化”色彩,社会管理在政府职能构成中地位次要并且作用十分有限。改革开放之后,我国政府一直比较注重推动经济发展,而相对忽视社会管理职能建设。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而持续的分化,社会异质性和不平等程度提升,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日益增多,这必然影响到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和小康社会目标的顺利实现。因此,适应新的时代发展要求,加强社会管理职能,就成为了当前我国各级政府面临的一项重大且紧迫的战略性课题。当前,加强对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的科学研究,从而切实提升政府社会管理能力,增进政府社会管理效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首先是因为,加强政府社会管理职能,是我国当前统筹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的迫切需要。其次,加强政府社会管理职能,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要求。最后,强化政府社会管理职能,也是当前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基本取向之一,而强化地方政府社会管理职能是加强我国政府职能建设的重点。本文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运用实地调研;文献检索与分析;比较分析;定量与定性分析的方法对我国地方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的涵义与具体抅成及当代地方政府进行公共服务、履行社会管理职能的现状、地方政府社会管理的基本理论和国际经验、地方政府社会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五大主要问题进行了分析,认为其主要问题是统筹发展存在误区、管理方式存在差距、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存在不足、管理体制存在缺陷。继而借鉴国外政府社会管理的经验教训,分析了造成地方各级政府社会管理职能错位的基本原因,主要集中在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片面理解;对“经济建设型政府角色”的自我认同;传统“单向规制型政府”行政模式的惯性;现行领导干部业绩考核制度的误导。在阐述了推进我国地方政府社会管理的必要性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解决存在的问题的办法后,笔者针对强化我国地方政府社会管理的职能提出了切实的措施和建议:即我国地方政府加强社会管理职能的目标定位、路径选择、制度构建、管理体制创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