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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保险是我国为支持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而推出的科技与金融相结合的创新扶持手段。自2006年试点开始,科技保险在我国的发展已有六年历史,在实践中形成了“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运行机制。而对于科技保险实施绩效如何,该运行机制在实践中效果怎样,越来越受到学者和社会各界的关注。
本文基于公共治理理论,提出了科技保险运行机制的公共治理框架。由于科技保险具有正外部性特征,科技保险的实施和推广应是包含科技企业、保险公司、政府部门和第三方机构这四方主体,协同参与和发挥作用的系统。文章进而分别就四方主体的参与表现和相互关系具体分析,提出了各方主体影响科技保险实施绩效的因素指标,并以此构建科技保险实施绩效的综合评价体系。
在此评价体系基础上,采用层次分析(AHP)方法计算各指标的权重。并结合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四个直辖市的实践数据,对四城市科技保险的实施绩效进行了实证检验。数据结果表明,四城市的各方主体在科技保险推广实施过程中,存在有不同的问题。文章对四城市各方参与主体的这些问题做具体比较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推动科技保险深化发展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