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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认为无论中国还是西方,传统的语文学和语言学范式下的翻译研究均以忠实、对等为最高标准,抹杀了译者的创造性及主体性。但是本文在深入研读中西译论的基础上,发现语文学或语言学范式下的翻译研究,同样肯定译者的主体性和翻译的创造性。只是这种主体性一直处于遮蔽状态。事实上,无论传统翻译观和翻译标准对译者主体性进行了怎样的遮蔽和限制,都不能阻止译者对作品个性化的解读、阐释和语言层面上的艺术再创造,更不能阻止译者对翻译文本的选择、翻译目的、翻译策略等的操纵。20世纪70年代以来的文化转向,传统的忠实观遭到质疑和挑战,各种社会、文化等文本外因素逐渐纳入研究视野,因此译者的主体性地位得到凸显并被合法化。但是过往的译者主体性研究将译者置于目的语文化中进行考察,局限于目标文化的研究维度。本文认为译者自身的母语文化系统以及译者自身及所处文化系统对源语文化的认同感,也应成为其主体性考量的一个重要维度。将源语和目的语综合考量,将会更真实的反映译者的翻译行为。
《红楼梦》是中国古典小说中的鸿篇巨著,点缀其间的百余首诗词曲赋更是这部伟大巨著的点睛之笔。它们揭示了人物的精神面貌和性格特征,隐寓了人物的生活遭遇和结局.丰富和渲染了作品的主题与艺术特征。对于《红楼梦》英译的研究层出不穷,而诗歌英译一直是《红楼梦》翻译研究的热点。因此本文选取英国汉学家David Hawkes和John Minford翻译的The Story of the Stone以及杨宪益、戴乃迭(Gladys Yang)夫妇翻译的A Dream of Red Mansions两个全译本中的诗词英译作为研究案例,从内部、外部两个层面,描述和解释他们在古诗词英译中差异的成因。
本文引入描述性翻译学中的规范理论以及文化学派主张的影响译者风格的三要素:意识形态、诗学、赞助人,通过对《红楼梦》两个全译本中诗词英译的比较研究,探求翻译规范及宏观因素对翻译的影响和制约作用的同时,指出译者是整个翻译过程的实际操纵者。因此在强调规范及外部宏观因素制约作用的同时,也不能忽视译者的主体性和创造性。因为译者作为认知主体,他不是意义的被动接受者,而是意义的诠释者。译者在对原文阐释和翻译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带有自己的价值取向、审美信仰等。当然译者的这种主体性力量不是无所不能的,其作为社会中的个体,无可避免地会受到特定时期社会、政治、历史、文化等宏观因素的制约。因此本文以主体性的视角结合文化学派和描述学派中的翻译规范、重写/操控等理论为主要框架,从内部和外部共同探讨影响《红楼梦》诗词翻译的多方因素。
本文摒弃传统的“哪个翻译版本更好”,“什么是正确的翻译”或者“应该怎么翻译”的规约性的研究方法,采取描述性的研究方法,在对译者的知识结构、文化取向、社会文化宏观背景、翻译目的、赞助人等做出调查和合理推断的基础上,考察译者的翻译是什么样的,为什么译者会这样翻译,影响译者这样翻译的因素是什么,并试图对这些问题做出思辨与解释。
研究发现,译者主体性视角是解读两个几乎同样成功而又各有千秋的《红楼梦>译本中诗歌英译的一个有效途径。译者对原文的“重写”,其主体性的发挥是在特定历史、时代条件下进行的,具有一定的社会历史性。同时,翻译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译作也是各种内外部因素综合作用、相互调和的产物。此外,对译者主体性及其内外部因素的探讨,也可以为文学作品的重译、翻译标准的修订提供理论参考。最后指出,应加强对当代译者的研究,这对于译学批评理论及翻译史的书写也是极为重要的一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