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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众筹是指初创企业通过互联网众筹平台进行股权融资的融资模式,因其平台便捷高效、融资门槛较低,而迅速受到市场认可。2008年金融危机后,美国率先推出股权众筹,2012年颁布的JOBS法案进一步放开了对股权众筹的监管束缚。反观国内,第一家股权众筹平台于2011年上线;2014年起系列通知条例陆续出台,尝试界定股权众筹概念,最终确定根据发行范围及投资门槛,将股权众筹分为私募和公募两种形式,要求对私募股权众筹平台进行专项整治,并明确未来将推出公募股权众筹试点。迄今为止,我国尚无真正意义上的公募股权众筹,而私募股权众筹平台的运作及监管处于摸索阶段,平台运营方、筹资人和投资人面临的风险及其控制方案仍未可知。通过从参与方的角度分析,综合运用理论推演、模型模拟和案例分析等手段,研究私募股权众筹的运作机理,进而为未来的公募股权众筹试点打下良好的理论基础。 首先,根据我国的监管环境,理清股权众筹概念,按发行范围及投资门槛、层级性质、流量来源三个标准,分别对股权众筹平台进行分类;分析我国私募股权众筹的平台数量、融资规模、行业发展问题;选取了7家股权众筹平台上66个正常运行的项目为样本,分析项目投资风险。其次,创新性地解释了私募股权众筹运作机理的内涵,包括:参与方及其运作关系、平台的经营模式、投(筹)资模式、业务流程等四个方面。再结合信息瀑布理论,以我国私募股权众筹的主流投(筹)资模式——“领投+跟投”模式为切入点,对私募股权众筹的运作过程进行模拟,通过研究好项目难以得到投资、坏项目侥幸融资成功这两重风险,发现“领投+跟投”模式在国内投资人专业水平不高时的必要性,并对好、坏项目的最优配比提出建议,呼吁管理者应重点关注领投人的道德风险、筹资企业及项目的质量、平台对项目的审核能力等因素。为弥模拟模型假设限制及涉及业务环节少的不足,按业务流程,分析私募股权众筹“领投+跟投”模式运作过程中三个参与方不同的风险状况:股权众筹平台可能面临法律风险、资金保管风险、信誉风险;筹资人可能面临非法发行股票、商业机密泄露、知识产权受侵害的风险;投资人可能面临项目估值过高的风险、领投人的道德风险、股权持有方式的风险、投后管理的风险、流动性风险。 进一步地,从平台和监管机构的角度,分别对三个参与方面临的风险提出防范建议。最后,结合美国JOBS法案和欧洲发达国家对股权众筹的监管经验,对我国公募股权众筹可能存在的独特问题及解决方案进行了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