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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发于20世纪50年代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面临着与以往不同的时代背景。国际上,欧美地区逆全球化势头强劲,中东地区极端恐怖主义威胁严重,环境保护、网络与极地治理等非传统安全领域的国际立法进展迅猛。走过改革开放四十年的中国有了更强的经济、政治和军事实力。踏入新时代,中国坚定开放的态度参与国际事务。国际社会逐渐增强的不稳定性为国际法带来冲击;中国积极参与全球治理的行动,需要更开放、灵活的国际法理论提供助力。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新发展具有必要性和重要性。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实然发展主要包括内涵和适用两方面。从内涵上看,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原则与互不侵犯原则既维护国家主权独立、完整,也保障地区的共同安全;互不干涉内政原则中“内政”与“干涉”有深刻的内在联系,应该联系国情,辩证判断他国或国际社会的行为是否属于国际法禁止的“干涉”;和平共处原则涵盖共商共建共享的内容;平等互利原则借鉴“共同但有区别”原则。结合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新发展,探究整体适用五项原则可以发挥的指导作用。在北极区域、南极地区和网络空间的国际治理中,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新发展正视地理、科技和经济所发挥的作用,但更强调各国平等参与、合作和发展的权利,鼓励发展中国家更多地参与国际实践,为立法提供经验和思路。应对极端恐怖主义带来的威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新发展要求世界主要大国停止战争行径,强调中东国家内部的良法善治,以及区域性国际组织和新兴国家在共同治理中发挥重要的补充作用。走出区域共同发展面临的困境,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新发展强调国家利益与区域利益的协调,各国既要克服国内民粹主义的影响,也要致力追求公正、合理的区域制度安排。要实现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新发展,新兴国家需要积极迈出学习、合作的第一步,也需要更加灵活、开放的国际法律思维。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在承担较以往更多的国际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也要表达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代表的中国国际法立场——一方面积极回应国际社会的质疑;另一方面凝聚共识,弥合分歧,为顺利开展共同治理赢取更多支持。同时,透过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新发展,提升自身在塑造现代国际法过程中的话语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