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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詞是漢語詞彙中重要的詞類,具有相同語義的動詞更是漢語詞彙中的重點和難點。本文以表“比方”義的“比”“方”“譬”“喻”為研究對象,研究其詞義與用法的歷史演變,以期對古代漢語中“比方,比喻”義動詞的研究有所助益。首先,本文在搜集整理語料的基礎上,採用歷時與共時相結合的方法,討論“比”“方”“譬”“喻”的本義,梳理其詞義引申義列,進而探討其“比方”義的來源,發現“比”的“比方”義是由其本義引申而來的,其演變路徑為:並列→比較,相比→比擬,比方,比喻;“方”的“比方”義是從其常用義引申而來的,其演變路徑為:並列→比較,對比→比擬,比方,比喻;而“譬”的本義即為“比方”;“喻”的“比方”義是由其本義引申而來的,其演變路徑為:告知,曉諭→知曉,明白→說明→比方,比喻。其次,採用定量統計和定性分析相結合的方法,對“比方”義動詞“比”“方”“譬”“喻”在各歷史時期的用法進行詳細考察,發現“比”“方”“譬”“喻”在古代漢語中常作謂語,其中“比”常以“本體+比+喻體”“比+本體+喻體”的形式出現,表示“把……比方成……”,隋唐之前,常與介詞“以/於”組成“本體+比+於/以+喻體”“比+本體+於/以+喻體”“以/於+喻體+比+本體”等形式,隋唐之後,常與介詞“把/將/拿”構成“把/將+本體+比+喻體”“把/將/拿+喻體+比+本體”的形式;“方”常以“本體+方+喻體”的形式出現,表示“把……比方成……”,可與介詞“於/乎/以”構成“方+本體+於/乎+喻體”“以+喻體+方+本體”,但衹在魏晉南北朝、隋唐時期出現;“譬”常以“本體+譬+喻體”“譬+本體+喻體”的形式出現,表示“把……比方成……”,可與介詞“以”構成“譬+以+喻體”“以+喻體+譬+(本體)”“喻體+以+譬+本體”等形式,但與介詞“於”衹能構成“譬+本體+於+喻體”的形式,且衹在魏晉南北朝、宋元時期出現;“喻”以“喻體+喻+本體”的形式出現,表示“用……來比方(比喻)……”,也可與介詞“以”構成“以+喻+本體”“以+喻體+喻+(本體)”“喻+(本體)+以+喻體”等形式,與介詞“於”衹能構成“喻+本體+於+喻體”的形式,但衹在魏晉南北朝、隋唐時期出現。最後,著重比較“比”“方”“譬”“喻”在詞義、句法等方面的同異,發現其相同之處有:第一,在句中主要充當謂語成分;第二,都可以帶賓語,也可以帶雙賓語,其中賓語既可以是本體,也可以是喻體;第三,都可以受介賓短語的修飾,其前後都可以接詞、短語,甚至句子;第四,都可用在否定句中。其不同之處有:第一,其表“比方”義的來源不同,“比”“方”“喻”是由其本義或常用義引申而來的,衹有“譬”的本義是“比方,比喻”義;第二,其“比方”義的典型程度不同,“譬”的典型程度最高,“喻”“比”次之,“方”的典型程度最低;第三,其相似本質也不同,“比”“方”“喻”的相似本質既可以是“形似”,也可以是“神似”,而“譬”的相似本質衹能是“神似”;第四,其在句中位置不同,“譬”多位於句首,“比”“喻”在句中位置不固定,而“方”不能位於句尾;第五,其前後組合成分不同,“譬”多為代詞“之”,“比”“喻”多為名詞和短語,“方”多為名詞和代詞“之”;第六,帶賓語的情況不同,“喻”“方”可直接帶賓語,賓語多為喻體,也可不直接帶賓語,“比”“譬”的賓語可為本體,也可為喻體,但“比”也可不直接帶賓語,還有賓語前置的現象;第七,與表“比方”義的詞組配使用的能力不同,“譬”的組配能力最強,“喻”次之,“比”再次之,而“方”的組配能力最弱。此外,在討論“比”“方”“譬”“喻”與表“比方”義的詞搭配使用時,根據雙音節詞成詞標準,對其構成的雙音節形式進行成詞分析,發現“比方”“譬如”“譬若”“譬猶”“喻如”“比若”成詞於東漢時期,“比喻”“喻若”“喻似”“喻於”成詞於隋唐五代時期,“譬喻”“比擬”成詞時間不晚於魏晉南北朝,“譬方”“比譬”成詞於清代時期,而“譬由”“譬於”“擬比”尚未成詞,衹是同義連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