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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冤假错案频频平反,媒体的不断曝光,不断刺激公众的神经,引起社会公众的强烈反响,例如内蒙古呼格吉勒图案、浙江张氏叔侄案、云南杜培武案、湖北佘祥林案等等,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平、公正的呼声越来越高,司法机关一次又一次的被推上风口浪尖,人民群众对司法水平的要求日益提高。冤假错案是一种客观的司法现象,在任何司法体制下都会无可避免的发生,面对数量巨大的刑事申诉案件,申诉人的利益无法得到及时、切实的保障,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亦是苦不堪言,十八届四中全会顺应了时代的要求,申诉律师代理制度被着重提及,申诉案件由律师代理已成为大势所趋,刑事申诉律师代理制度作为申诉律师代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着力完善,不断在实践中改革,以适应时代发展的潮流。本文共四个部分,正文共计二万余字。本文第一部分阐述了刑事申诉律师代理制度的实践运行情况和运行特点,通过实践收集到某刑事律师事务所代理刑事申诉案件的数据,与亲身代理刑事申诉的律师多次交流,并总结成访谈记录,利用图表的方式,将该制度实践中运行的各个方面清晰的反应出来,并对数据进行分析,总结出该制度实践运行中的四个特点:其一,申诉多,启动再审少,由于受认识的局限,当事人认为不公正的案件数量众多,申诉情况普遍,但真正符合法律意义的刑事申诉数量少;其二,申诉时间长,重复申诉率高,我国现行法律并没有明确限制刑事申诉的时效和次数,加之大量申诉人的诉求得不到满足,实践中越级申诉、经年申诉、重复申诉的现象普遍;其三,律师代理率低,由于刑事申诉案件的疑难、复杂性,代理成本高收费低,以及当事人对律师的不信任,使得刑事申诉律师代理率低;其四,刑事申诉案件不限于重罪案件,媒体上吸引人们眼球的冤假错案,基本上都是重大案件,当事人动辄十几年的冤狱,而现实当中,被判较轻刑罚的当事人申诉的现象并不少见。第二部分,分析了刑事申诉律师代理制度实践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共归纳了该制度运行中出现的四个问题,第一,启动再审程序难,通过对来信申请援助的案件进行分析,发现刑事申诉案件数量众多,但能启动再审程序的微乎其微;第二,律师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法律对律师保障不足,司法工作人员受传统观念的限制,律师在刑事申诉代理过程中难以发挥应有作用;第三,申诉再审改判率低,主要体现司法机关对刑事申诉案件的排斥和推脱上;第四,刑事申诉程序封闭,刑事申诉程序被称为一个没有程序的程序,其中的运转情况没有贯彻刑事诉讼法公开透明的精神。第三部分,剖析了刑事申诉律师代理制度实践中出现问题的原因,主要立法层面、相关保障机制、诉讼理念三个方面展开论述,为完善对策的提出打下了基础。第四部分,完善刑事申诉律师代理制度的对策,是本文的重点章节,从三个方面展开论述,第一,完善相关立法,明确刑事申诉的要素,照亮立法的模糊地带,赋予辩方相关权利,实施刑事申诉案件强制律师代理;第二,健全相关机制,以配合立法的实施,加大律师权益保障,提高律师代理刑事申诉案件的积极性,建立合理的错案追责机制,破除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心中的桎梏,使他们平反冤假错案没有后顾之忧,建立公开中立申诉审查机制,提高刑事申诉审查效率和透明度,使公众放心;第三,加强宣传引导,任何司法制度,归根结底得由人来完成,宣传引导律师、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树立对刑事申诉案件的正确认识,才能使刑事申诉律师代理制度更加流畅的运行,引导全社会形成申诉申请法律援助的氛围,更有利于当事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