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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的驱动下,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迅速,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加入了海淘大军,与此同时,交易过程中引发的争议也日益增加。就小额、量大且具有涉外性的B2C跨境争议而言,传统的争议解决机制会面临管辖权、法律适用、执行等诸多复杂的问题,无法满足迅速、快捷、低成本地解决争议的要求,因此,在线争议解决机制(ODR)应运而生,并逐渐成为解决B2C跨境争议的重要途径。
B2C跨境争议的解决涉及各国间的合作,需要在各国ODR的基础之上发展全球性体系,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第三工作组为此作出了艰苦的努力,但由于各国对一些问题始终无法达成共识,最终仅形成了一部无约束力的说明性文件。尽管从目前来看,全球性ODR体系可能难以达成,但是我国仍应继续对于ODR的探索,以期在未来区域性乃至全球性网上争议解决系的建设过程掌握话语权。本文旨在以我国客观现实为基础,吸收域外有益经验,尝试构建适应我国需要的ODR。
本文一共分为五章。第一章为引言,阐述了本文的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总结了国内外研究现状,并介绍了本文所采用的研究方法。第二章主要论述了我国发展跨境电子商务领域ODR的必要性。首先,明确了B2C跨境争议的概念,分析了其特征。其次,指出传统传统争议解决方式在解决B2C跨境争议所面临的困境。最后,分析了ODR在应对B2C跨境争议时的优势。第三章以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第三工作组的工作成果为基础,分析了在制定全球统一ODR规则过程中的四个难点问题,包括争议前仲裁协议效力的问题、法律适用的问题、结果的执行问题以及保密与安全问题。第四章从独立型ODR与依附型ODR两个角度研究了ODR在我国的实践情况,分析了目前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独立型ODR的研究对象包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网上争议解决中心、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和解监督平台、21CN聚投诉、众信电子商务交易保障促进中心,依附型ODR的研究对象包括淘宝网、洋码头等。第五章提出了由我国政府推动设立一个官方ODR的平台的构想,阐述了关于此ODR平台的具体制度设计,例如,以争议后仲裁协议作为管辖的前提,设计简易程序和复杂程序两套程序供当事人选择,以公平合理原则作为裁决实体问题的依据,引入多元私人执行机制等。
B2C跨境争议的解决涉及各国间的合作,需要在各国ODR的基础之上发展全球性体系,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第三工作组为此作出了艰苦的努力,但由于各国对一些问题始终无法达成共识,最终仅形成了一部无约束力的说明性文件。尽管从目前来看,全球性ODR体系可能难以达成,但是我国仍应继续对于ODR的探索,以期在未来区域性乃至全球性网上争议解决系的建设过程掌握话语权。本文旨在以我国客观现实为基础,吸收域外有益经验,尝试构建适应我国需要的ODR。
本文一共分为五章。第一章为引言,阐述了本文的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总结了国内外研究现状,并介绍了本文所采用的研究方法。第二章主要论述了我国发展跨境电子商务领域ODR的必要性。首先,明确了B2C跨境争议的概念,分析了其特征。其次,指出传统传统争议解决方式在解决B2C跨境争议所面临的困境。最后,分析了ODR在应对B2C跨境争议时的优势。第三章以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第三工作组的工作成果为基础,分析了在制定全球统一ODR规则过程中的四个难点问题,包括争议前仲裁协议效力的问题、法律适用的问题、结果的执行问题以及保密与安全问题。第四章从独立型ODR与依附型ODR两个角度研究了ODR在我国的实践情况,分析了目前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独立型ODR的研究对象包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网上争议解决中心、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和解监督平台、21CN聚投诉、众信电子商务交易保障促进中心,依附型ODR的研究对象包括淘宝网、洋码头等。第五章提出了由我国政府推动设立一个官方ODR的平台的构想,阐述了关于此ODR平台的具体制度设计,例如,以争议后仲裁协议作为管辖的前提,设计简易程序和复杂程序两套程序供当事人选择,以公平合理原则作为裁决实体问题的依据,引入多元私人执行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