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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八十年代,描述性翻译研究学派的代表人物图里通过大量个案研究提出了翻译规范理论。该理论强调通过译本和副文本的描述重构影响译者翻译活动的规范,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以指导翻译实践活动。图里认为翻译是由规范操控的文化活动,主要体现为译者在初始规范、预备规范以及操作规范受到目标语文化的影响。切斯特曼在图里的操作规范基础之上特别强调了责任规范,也称为道德规范。本文试图结合图里和切斯特曼的翻译规范理论对新时期的转译进行更全面的描述研究。我国转译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周代。虽然直接翻译从五四新文学时期逐渐变得普遍起来,但并未完全取代转译。实践证明仅仅依赖直接翻译的方式并不能满足爆炸式的语言需求,转译在新时期的翻译实践中充当了重要的补充角色。知网检索结果显示,从1978年至今转译相关中文文献有25篇,其中80%的转译研究集中于清末至新中国成立期间的转译现象,新时期的转译实践及其研究我国学者鲜有涉及。笔者搜集了新时期在我国大陆出版发行的42个《沉思录》转译本作为研究对象,以图里和切斯特曼的翻译规范理论为理论框架,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对我国新时期的转译现象进行描述,分析并重构指导新时期转译的翻译规范。主要研究结果如下:1)在初始规范方面,我国译者主要采取异化的翻译策略;2)在预备规范方面,我国译者主要选取以英语为中介语的世界经典名著;3)在操作规范方面,我国译者责任规范遵循比例较低;转译本以全译本为主,但副文本信息多被删减;译文质量主要受译者译文理解能力、译者文本风格偏好以及中介文本信息偏差影响,其中译者译文理解能力与中介文本信息偏差为主要影响因素。基于《沉思录》42个转译本的个案研究结果,本文对转译实践有以下启示:迫于在既定社会文化影响下形成的翻译规范的规约性压力,译者多采用异化的翻译策略,因此译本的可接受度有所降低,译者应该平衡充分性与可接受性。同时,译者应适当提高责任规范遵循意识,明示源文本信息,以便于著作权的保护与转译研究的开展。在翻译过程中,要兼顾文本及副文本元素,使译作尽可能如实反映中介文本信息。此外译者应该尽可能选取多个中介文本作为参考,最大限度地减少信息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