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闻证据规则是英美法系对抗制诉讼模式下最古老、最具影响力的证据规则之一。针对传闻证据,原则上应当将其排除。英美法系国家通过确立传闻证据规则主要为了实现以下两个目标:第一,以查清案件事实为目的,为了保障证据具有可采性,原则上要求证人亲自出庭作证。第二,从程序正义理论上来讲,被告人的质证权是辩护权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传闻证据规则能够保障被告人的质证权,为被告人提供交叉询问的机会。随着两大法系的相互交流
收养制度是收养他人子女为自己子女从而建立的模拟血缘关系的制度。在中国古代,收养行为很早就已经出现,经过秦汉的发展,在魏晋时期被写入律令,成为了社会普遍现象,在唐代时确立了收养制度。唐代在继承前朝收养关系的基础上,加以发展,形成了以收养条件、收养类型、收养程序以及被收养人的类型、被收养人的权利义务为主要内容的收养制度。唐代收养制度以礼法结合为主要思想进行编撰,在宗法制的影响下,建立收养关系以宗族利益
刑事案件证人出庭率低一直是我国刑事司法中的顽疾,并且已经严重影响到我国的刑事审判的改革进程和司法公正的体现。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我国公民长期受中国式职权主义审判模式的影响,人们参与诉讼的机会不多,导致诉讼观念淡薄;但另一方面更应引起注意的是我国现行法律制度的不完善。因此,目前正在修订中的《刑事诉讼法》也已将证人出庭的问题提上了议事日程。证人是了解案件情况的主体,证人对于查明案件真相具有不可替代的
英国当代著名小说家拜厄特的长篇小说《孩子们的书》显示出对传统成长小说的继承与超越。这部作品继承了传统成长小说中以成长主体为核心的人物传统。根据成长道路的不同,作品中的成长主体可划分为以下三类:自我选择型,即通过对传统的继承或反叛,选择自身发展道路,最终完成自我价值建构的成长者;挣扎-失败型,即在艺术传统与历史现实的夹缝中挣扎前行,最终迷失自我、走入绝境的失败成长者;走出困境、重获希望型,即在传统与
赵歧注释《孟子》十分注重词句训释,《孟子章句》(以下简称为《章句》)全书共有一千三百六十二条随文注释,在这些随文注释中,无论是单独的释词,还是释句中对词的训释,都能看出赵注中释词的重要性。而朱熹注《孟子》虽然更注重义理的阐释,但释词作为阐释义理的基础,仍然是《孟子集注》(以下简称为《集注》)中的重要内容。 在对二注的释词进行全面对比后,从二注中的单独释词和释句中的释词中整理出了二千二百余条相关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