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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于2016年5月1日起将包括建筑业在内的剩余营业税纳税人,纳入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范围,包括建筑业等。 建筑施工行业是推动我国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产业,建筑施工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占着十分重要的地位,施工过程中所用的施工设备涉及制造业和租赁业,施工过程中所用的钢筋、水泥、混凝土等涉及建材业,施工中所需的大量资金涉及到金融业,施工成果涉及到房地产,施工中的人工成本即农民工用工甚至会影响到农村中的剩余劳动力就业问题。由此可见,建筑业“营改增”不仅影响了我国的经济发展,而且对我国的税收改革和财政收入都波及较深。 本论文通过文献研究法及调查研究法,着眼于“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分析影响产出的原因,提出与之相对应的应对方法和有效建议。 “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笔者从税负、经营管理、财务管理三个角度出发,详细分析了在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施工企业有关税负、组织架构、经营模式、投标报价、工程承包合同、财务指标、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等方面受到的影响。 针对以上影响方面,笔者相对应的给出了解决问题的有效建议,包括如何降低税负、如何选择科学合理的组织架构、如何梳理调整现有的经营模式以适应“营改增”的要求、如何管理投标报价及工程承包合同,财务管理方面如何改变管理制度、加强税务筹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