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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施行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三权”分置并行,这一制度坚持了农村土地集体所有,顺应了土地要素合理配置、提升农业规模效益和竞争力的需要,创新了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新的有效实现形式,更好地激发了土地活力,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改革又一重大制度创新。实施“三权分置”以来,山西省运城市土地流转至现在一直稳步推进,放活了土地经营权,使当地农村土地获得了更多可能性,在进行土地流转发展规模化的同时,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本文立足于三权分置的理论基础及山西省运城市的实践之下,重点选取经营权流转问题进行分析,旨在通过调研、比较、分析等方法,结合实践经验,获得切实可行的选择路径。第一部分介绍本文的选题目的及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论文的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论文的创新与不足,并对三权分置、土地经营权流转的相关概念进行了说明,对我国农村土地承包制度的变迁进行概述;第二部分主要对土地确权进行探讨,土地确权作为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前提条件,具有重大意义;第三部分结合实际情况,对山西省运城市农户间的自然流转、向大户流转、向合作社流转、向企业流转的现状进行调研;第四部分对政府的错位与缺失、相关机制建设不完善、流转合同不规范、农村土地流转难以落在实处、转入土地经营者内在运行机制需完善这五个困境进行分析;第五部分对重庆地票、温江区双放弃换社保、河津市滩地种植因地制宜等成功案例进行探讨;第六部分提出土地流转的可行性路径分析,即明确政府角色地位,完善相关机制建设,完善土地流转合同制式,加强农村队伍建设,引导转入主体成长,做好资源优化配置这六项具体措施。只有精诚协作,调动资源,在发展现有模式的基础之上,探索其他的发展模式,才能真正激发土地活力,建设现代化农业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