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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1世纪初,我国就进入老龄化国家的行列,作为国务院首批确定的十三个较大城市之一、内蒙古自治区最大的工业城市、全国首批文明城市的包头市也不例外。截止2011年底,包头有60岁以上老年人37.12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4.4%。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包头市现已进入到老龄化社会,社会化养老需求正呈现不断增长之势,老年人养老服务成为当务之急。预计,到2015年,全市老龄人口将达到50.2万,到2020年,全市老龄人口将达到68.2万,并且呈现出高龄化、空巢化突出的特点。党的十八大提出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同时对社会福利和老龄工作作为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的重工作作出部署。这是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认识、新概括,是对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目标的重大决策,也是对我国加强老龄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在此背景下,如何抓住“十二五”的发展机遇,如何响应国家号召,高度重视和深刻理解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加快发展老龄事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实现包头市“老有所养”的要求,既需要加快推进建立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养老保险制度的步伐,又需要抓紧解决当前和今后不断扩张的庞大的老年人口的养老服务问题,建立和完善符合中国国情及包头市的养老模式。本文首先通过界定养老、社会养老服务、养老模式等相关概念,介绍分析了社会养老服务的相关理论渊源,使读者对于该课题中涉及到的相关概念和理论依据有比较准确地了解和认识,然后对包头市社会养老服务的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对国内外社会养老服务的经验进行了分析介绍,同时对包头市发展社会养老服务的启示进行了阐释,最后提出了构建包头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对策建议和保障措施。通过对该课题的研究,将会促进包头市社会养老服务事业的健康发展,对包头市各单位和内蒙古自治区其他地区顺利开展此项工作将起到借鉴和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