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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银行的出现是金融危机衍生的结果,如何对问题银行进行有效救助是当今社会研究的重要问题。存款保险机构对问题银行救助能够产生良好的效果,最大程度上对公共资源的节约,降低问题银行在救助过程中的道德风险,及时使问题银行恢复正常的经营活动,从而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与发展。目前,随着我国《存款保险条例》的颁布,凸显了存款保险机构救助问题银行的实践方式的重要性。因此,研究存款保险机构对问题银行救助的法律研究有积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围绕该问题,本文分为以下几个方面论述:第一,本文在导论部分中提出问题,介绍相关的研究背景和研究方法。第二,本文通过对存款保险制度与存款保险机构的理论研究,加以对现阶段对问题银行的救助方式的分析和探讨,说明存款保险机构对问题银行救助的必要性。第三,分析存款保险机构对问题银行的再界定问题,指明存款保险机构所救助的问题银行范围。第四,具体介绍存款保险机构对问题银行救助的各项措施,即“付款箱”模式救助、财务救助、行政接管下的救助、破产重整中的救助。第五,提出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