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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平均以10.2%的速度快速增长,中国农村绝对贫困人口规模及贫困发生率大幅度下降,但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农村贫困人口相对规模呈缓慢变化趋势,并且绝对贫困人口规模还很大。另有研究表明中国1985年以来贫困深度和贫困强度都发生恶化,贫困人口中的赤贫者越来越难以脱贫。政府一般采用贫困发生率这一指标来观察贫困的变化。贫困发生率只能反映贫困人口相对数量的变化,未考虑到贫困人口的收入低于“贫困线”的程度,并且它对穷人之间收入分配不敏感;另外如果扶贫效果仅关注贫困发生率这一指标,地方政府出于扶贫政绩考虑,往往选择具有成本效率的有利于使离贫困线较近的贫困人口脱贫的扶贫政策,难以或者根本不会惠及最贫困者,这与中央政府提出的建设和谐社会的构想不免会产生矛盾。要正确地识别农村贫困并使农村扶贫工作的成果惠及农村全体贫困人口特别是最贫困人口还要关注贫困深度和贫困强度。因此本文选用测度贫困的指标有贫困发生率、贫困深度和贫困强度。一般认为总体的经济增长对贫困的改善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政府扶贫投资对贫困的改善的影响不显著。农村经济的发展表现为农业发展所带来农业收入的增加和农村劳动力转移所带来当地非农收入的增加及外出务工人员收入的增加。农民收入与农村贫困直接相关。并且不同地区由于人均农业资源禀赋不同和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不同,农业收入和非农收入存在差异,并且对贫困三个指标变化的影响也会存在差异。本文将从全国各省中按照农业资源与农村劳动力转移两大特征抽取若干具有代表性的贫困省份加以研究:(1)按人均农业资源划分:资源丰富,如黑龙江省,辽宁省,河北省;人均农业资源相对贫乏,云南省,山西省,湖南省。(2)按劳动力转移发生情况划分:劳动力转移较多的地区,河南省,安徽省,湖南省;劳动力转移较少的地区:如云南省,山西省和黑龙江省。本文主要采用贫困发生率、贫困深度以及贫困强度来测度1985年—2003年间贫困的变化,利用以上各地区统计年鉴农村按纯收入分组数据及农村平均经济收益中的人均农业收入和非农收入,分别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和数学模型从地区间和时间上分析各组中各省贫困的变化规律。从研究中得出的结论如下:1、本研究中1985年到2003年九个省份的贫困发生率下降显著,但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贫困发生率下降速度开始大大减慢,变化较为平缓。并且贫困人口的平均贫困程度在逐年加深,贫困人口内部收入分配更加不均衡。2、农业发展所引起的人均农业收入增加会使贫困发生率、贫困深度和贫困强度下降。并且人均农业资源贫乏的地区和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较小的地区的贫困改善(贫困发生率、贫困深度和贫困强度的改善)相应地要比人均农业资源丰富的地区和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较大的地区更有赖于农业发展带来的农业收入的增加。3、在人均农业资源丰富的地区,人均非农收入增加会促进贫困发生率的降低,对贫困深度和贫困强度几乎没有影响;但与人均农业资源丰富的地区相比,在人均农业资源匮乏的地区人均非农收入对贫困深度和贫困强度的影响差异显著,并且人均非农收入的增加加剧贫困深度和强度的恶化。在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较大的地区,人均非农收入增加促进贫困发生率的降低,而对贫困深度和强度的影响不显著。在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较小的地区,人均非农收入的增加对于贫困发生率不起作用,但会促使贫困深度和贫困强度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