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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在我国作为竞技游泳水平超一流的城市,游泳运动的开展在全国范围处于领先地位,但是随着游泳运动的不断普及,游泳安全事故的发生率也不断增加,给游泳运动的进一步发展带来了巨大阻碍。游泳安全事故的发生不仅给事故的受害者带来生命和经济上的巨大损失,其后果也影响到体育管理部门、游泳场馆、游泳工作人员等,导致一系列经济、法律问题和社会不和谐的后果。 本文运用文献资料法、问卷调查法、数理统计法、实地考察法对杭州市游泳场馆游泳安全事故进行收集、调查和分析,从场馆管理因子、场馆设施与卫生条件因子、场馆管理者因子、游泳教练员和救生员因子、游泳者自身原因因子5个因子对杭州市游泳安全进行分析,得出杭州市游泳场馆游泳安全存在的不足,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通过研究本文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游泳场馆的游泳事故发生率呈现下降趋势,但死亡时间的发生率逐步上升。游泳安全事故的发生人群集中在儿童和青少年人群,且游泳水平较低;游泳责任人承担责任的方式和赔偿没有统一的、明确的规定。 第二:杭州市游泳场馆管理仍存在漏洞,小区游泳场馆紧急事故处理预案落实情况较差,场馆聘周救生员与教练员的标准较合理,二作经验与责任感为主要考虑内容。 第三:游泳场馆在硬件设施的配备上存在较大漏洞,小区游泳场馆与酒店游泳场馆的设施配备达标状况较差,水质状况仍存在极大地安全问题,对游泳者的健康体检状况不理想,缺少规范的管理规定和完善的监督体制。 第四:游泳场馆负责人对待安全问题的认识较高,但由于部分场馆过于追求利益最大化,致使场馆管理力度不高,难以保证游泳者的安全。 第五:教练员与救生员的基本素质状况一般,等级结构以初级水平居多,兼职工作人数占绝大多数,教练员无证上岗情况仍然存在,救生员的专业技能操作不够熟练。 第六:游泳者的安全意识度不高,不遵守场馆安全管理规定的人数较多,仍是引发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针对以上结论提出以下建议:1.制定有针对性的游泳场馆管理标准;2.进一步加大对游泳场馆卫生安全的监管力度;3.重视游泳场馆管理者安全意识的培养;4.完善各类合格证件的监督管理制度;5.提高游泳行业工作者的法律意识;6.完善保险制度;7.完善游泳场馆各类设施的建设;8.游泳场馆设施检查维护需加强;9.及时引进先进设施器材;10.增加实际操作能力的考核比重;11.提高救生员、教练员的安全意识和专业技能操作水平;12.提高社会对救生员和教练员的关注度;13.学校应重视游泳安全的教育;14.加大对社会公众游泳安全的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