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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企业是我国农民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的一个伟大创举,具有中国特色。为了促进乡镇企业稳定发展,使之更好地发挥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作用,国家经过十余年的酝酿准备,于1997年1月1日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从法律上明确了乡镇企业发展的基本方针、重要原则和主要任务,确立了乡镇企业的产权关系,规定了乡镇企业的支农义务,提出了扶持乡镇企业发展的优惠措施和规范其行为的具体要求。这是一部具有中国特色的立法。然而,从四年多的实践来看,也暴露出不少缺陷和问题,最为突出的是:法定的扶持措施比较原则,缺乏配套的法规和规章;约束力不强,乡镇企业权益难保障,行为难规范;执法主体不明确,法律责任不够具体,执法手段难运用;等等。乡镇企业法实施以来的几年,正是我国经济体制和经济环境变化最快的时期,乡镇企业处于体制创新和结构调整的重要转折时期,新问题接踵而来,新困难前所未有。针对新情况、新问题,完善乡镇企业立法,加强执法力度,对于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对于更好卜L臼霎固二IXS+q/+二卜十\,4子汀yVAS工ERS丁哑引S一 乡镇企业特殊发展历程和重要地位入手,论述了乡镇企业立法 和加强法制建设的重要意义,指出了乡镇企业立法和执法中存 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完善和加强乡镇企业立法和执法的建 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