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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计划经济下大多数国有企业一样,由于政府与地铁公司之间在产权关系上的不明晰导致在目前的投融资体制下,政企双方的责权利不清,必然产生了一系列的弊端。 虽然广州地铁项目属于典型的公共服务企业,具有社会公益性的特点,但是改革投融资体制,按商业化、市场化、多元化原则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是最大限度地提高地铁经营效率、发挥国有资产效益、克服各种弊端的根本出路。 为此,本文分五部分进行分析研究。第一章在具体介绍广州地铁投融资体制下出现的各种弊端的同时,运用西方经济学外部效应、产权等理论深入分析了弊端产生的体制上的原因,得出产权主体虚置导致弊端产生这一主要结论。 第二章通过委托-代理理论和现代企业制度理论的分析,紧紧抓住产权体制改革、消除外部效应这一中心思想,针对弊端的解决,提出了符合广州市实际的改革思路。 第三章分别介绍香港、上海地铁按商业化、市场化原则运作的投融资体制。香港地铁的成功在于它按商业原则组建公司,并完全进行市场化的融资及债务管理。而上海地铁则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地采用了多种投融资体制,包括国有投资公司制,市、区两级政府共同投资模式和项目公司法人责任制,具有现实借鉴意义。 第四章在借鉴香港、上海经验的基础上,将改革思路与广州市的实际结合起来,提出了改革的三种模式,即国有投资控股公司制、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企业集团制和最市场化、商业化的股份有限公司制。并设想出政府对此改革应提供的扶持政策。包括产权的划拨明晰、税收的优惠、物业划拨、资本金的充实、有效的激励机制等措施。 第五章在总结比较三种投融资模式的基础上,提出了分段渐进的改革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