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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这一行为伴随着人类的生存繁衍至今,最初一直是作为义务来看的,特别是女性的义务。生育权的提出是在女权主义运动和政府的人口控制两股力量的推动之下演化而来的。本文沿着生育权的发展脉络,从生育权过渡到女性生育权再到特殊主体独身女性和职业女性的生育权,主要从人权的角度来阐述女性生育权的实现障碍、保护范围。进而提出人权视角下对女性生育权保护的必要性,点明从人权角度对女性生育权进行保护是人权发展的必然趋势,现有制度对女性生育权保护的不足,对女性生育权人权保护的原因分析。并且提出对女性生育权保护的方式:政治保护、立法保护、司法保护、行政保护。笔者充分运用和借鉴法学、伦理学、社会学等学科知识,最终以人权为视角,结合现实案例,对女性生育权的保护提出了自己的看法,笔者的研究表明我们正在探寻保护女性生育权的道路,希望可以在观念上唤起全社会对女性生育行为的重视,使立法者在立法上对女性生育权进行更多的认可,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使更多的学者关注女性生育权。本文除引言和结语外,共分为四个部分进行阐述。第一部分对生育权进行概念的界定,包括生育权的历史沿革,人类的生育行为经历了自然生育阶段、生育义务阶段、生育权利阶段和生育自由阶段:进而对生育权的概念进行阐析,结合国际社会和我国法律对生育权的相关定义,表明自己的观点:生育权是一项基本人权。第二部分是写的女性生育权的人权保护,从国际社会对女性生育权的人权属性认定开始写起,谈到了我国法律对生育权的规定保护不足以及需要引入人权保护手段的必要性,提出对女性生育权保护的方式。第三部分以独身女性为视角,分析了独身女性的现状,独身女性生育权实现的障碍和实现途径。运用了伦理学的方式为独身女性实现生育权扫清了障碍,从而加强文章的说服力:生育权是基本人权,而非身份权。第四部分以另一个有代表性的群体,职业女性为例从职业女性的类型分析开始,进而提出职业女性生育权实现的障碍,社会大众对职业女性生育行为的价值认识不够全面,导致职业女性在就学和求职就业中遭受各种隐性歧视,笔者分析了一些原因,并试图提出解决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