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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最大的问题是农民问题,农民最大的问题是增收问题。在自然生态条件较好的西部贫困山区,以生态旅游业为切入点发展当地经济可以有效增加农民收入,因为发展生态旅游业能够带动相关产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可以改善基础设施,节约农民生产成本,方便农民生活;可以增加农民就业,转移农业剩余劳动力;还可以促进生态保护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是实现经济与生态良好协调发展的有效途径。陕南(包括安康、汉中、商洛三地)的贫困山区,经济发展较为落后,农民收入水平普遍较低,但那里的生态旅游资源十分丰富且开发也有一定的基础,发展生态旅游业具有比较优势。以陕南地区为例研究生态旅游发展与当地农民增收的关系,具有典型性。以陕南为例研究西部贫困山区生态旅游发展与农民增收的相关性,有利于明确和深化研究生态旅游业与农民收入之间的关系,为发展生态旅游过程中促进农民增收提供坚实的政策依据,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本文首先明确界定了西部贫困山区、陕南、农民增收等概念,尤其对生态旅游的内涵、特点及相关理论基础如部门增长极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环境承载力理论等进行了详细阐述。在此基础上,对西部贫困山区生态旅游发展与农民增收的内在联系机理进行了深入分析,并以陕南地区的安康、汉中、商洛为例,利用SWOT分析法,分析了陕南作为自然生态资源丰裕的地区发展生态旅游的可能性;又通过前沿的计量经济学研究方法,实证分析了该地区生态旅游业发展与农民增收之间的关联性。实证分析得出的结论是:(1)陕南三地生态旅游总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之间存在着内在稳定的正向相关关系,说明生态旅游业总收入是影响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显著因素。(2)尽管陕南生态旅游业发展对促进农民增收有显著影响,但影响力度还不够。实证结果显示:生态旅游每增长1亿元,陕南三地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均高于50元(其中安康60元,汉中65元,商洛50元)。(3)陕南生态旅游发展与农民人均纯收入之间存在线性关系,并不存在几何增长关系,农民从生态旅游业发展中获取的利益较少,通过生态旅游业发展实现农民增收的有效机制尚需进一步完善,通过生态旅游业发展来增加农民收入尚存在较大潜力。论文最后针对研究结论,提出了进一步推动陕南等西部贫困山区在发展生态旅游业过程中增加农民收入的政策建议:第一,以农民为主体,办好生态旅游农家乐;第二,发挥生态旅游业部门增长极作用,带动产业结构调整;第三,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农民素质;第四,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第五,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第六,构建网络系统,实施信息化管理。本文的创新之处主要在于运用一系列计量经济学分析方法对陕南安康、汉中和商洛三地的生态旅游与农民增收的相关性进行了实证分析和比较,并提出了相应的改进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