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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会议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要不断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要以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为指导思想,推动美丽中国建设的同时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格局。”而建设海绵城市是响应国家提倡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实现途径。因海绵城市建设涉及单体工程较多,包含雨污管网建设改造、防涝设施、绿化景观等工程,总建设成本每平方公里平均约为1.6-1.8亿元,意味着地方政府存在较大建设投资压力。2012年来我国经济增速减缓、面临经济转型的压力,与之矛盾的是我国正处于快速城市化的发展阶段,基础设施建设需求仍然较大,地方政府普遍负债率较高,PPP模式将会有效地为这些矛盾提供解决方案,这一模式在将社会投资人引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运营领域和缓解政府债务的同时,还可提高专业领域的运维效率。PPP不能作为解决政府债务问题的万能钥匙,由于PPP项目投资大、周期长、风险来源及合同复杂等特点,一个项目是否适合采用PPP模式很大程度决定于项目内容,即经营性与公益性项目应合理打包。本文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引入某城市海绵城市建设的实际案例,主要研究以下三方面内容:一是项目的运作方式,总结出海绵城市PPP项目的资金流动和运维、绩效考核特点,提出保证海绵城市PPP项目合理实施应遵循的原则;二是项目资金和收益的分析,论述了市场上有效的融资方式与环保市政类项目投资回报的形式,并对海绵城市项目的收益及利润进行了量化分析;三是项目实操过程中的风险评估及分析,对于已实际发生的问题提出相应对策,对于暂未发生且发生几率较大的风险给予防范建议。通过以上研究梳理出一套适合用于海绵城市建设的PPP模式操作方案。总的来说,在高度评价PPP模式应用价值之时,项目参与各方应清楚认识各自角色、责任、风险、回报,合理调动各方积极性,具体总结为:一是政企双方应认识到PPP模式的核心是风险共担,并不是单靠引入社会资金环节建设压力;二是海绵城市建设内容复杂,其中各子项是否确有实施必要,需在项目前期阶段进行充分论证、评估,切不可流于形式将风险转移到项目实施过程中;三是应将PPP的发展应提升至立法层面,政府方应提供相应支持、并负有健全法律的责任。为了PPP项目的有序发展,双方均应注意相关领域实际案例的分析整理和经验总结,将风险最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