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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的主旨在于探讨证券监管与国家金融安全的关系。本研究在对前人关于国家金融安全、监管及证券监管的理论成果进行了梳理、概括与综合的基础上,运用规范分析、比较分析等方法,深入探讨证券监管对于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作用及证券监管与国家金融安全相互决定的关系,提出只有从检视证券市场的微观绩效(更为具体而言就是对投资者保护的程度)才是考察证券市场监管在维护国家金融安全方面正本清源的做法;并以此思路探讨了中国证券市场监管与中国金融安全的关系,文章通过实证研究发现中国证券市场监管的微观绩效(上市公司质量的决定与投资者保护)并不能十分令人满意,且通过进一步研究初步探明了它对维护中国金融安全的作用十分有限。因此,文章在最后提出了用创新政府审计中的金融审计提升中国证券监管绩效的方式来维护中国国家金融安全的政策建议。由于目前在此领域的国内外研究文献较少,所以本文的选题显得比较有新意。除此之外,本文在如下方面也有些创新点:第一、本文对前人关于国家金融安全、监管及证券监管的理论成果进行了梳理、概括与综合,并将证券监管与国家金融安全有机结合起来,即从国家金融安全战略的层面来探讨证券监管,并以期对构建中国有效的证券监管体系提出合理的政策建议,此种结合就目前而言是比较新颖的。另外,本文提出对于金融安全的研究应该从金融发展(或效率)及金融稳定的两个相互关联的维度来进行探讨,这一点也有别于以往的研究。第二、在比较考察国外证券监管制度发展变迁的基础上,对中国证券监管的制度变迁进行了比较分析研究,并借此针对中国证券监管的效率及在维护国家金融安全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做了较深入的探讨。第三、尝试主要从契约经济学及机制设计理论的角度,由单个证券合同入手搭建证券市场与监管的逻辑理论模型对证券市场监管及其与国家金融安全的关系进行深入分析,并尽可能地试图建立一个关于该问题新的理论分析框架。第四、建议结合中国国情,创新金融审计用以“监管证券监管者”从而提升中国证券监管的效率及其对于国家金融安全的作用。本研究的不足之处在于:第一、理论方面。由于不完全契约理论、机制设计理论及比较制度理论目前都正处于不断发展与完善阶段,其理论分析框架并不十分明晰,因此本研究依据这些理论建立的用以分析证券市场监管有效性与国家金融安全的理论框架可能显得有些粗糙,需要进一步的研究加以完善。第二、实证方面。本研究虽然用来不同的方法以及不同阶段中国证券市场的数据对中国证券市场效率与国家金融安全的关系进行了检验,但是实证检验仍然显得有些简单,实证证据的说服力可能会因此而打些折扣,衷心地希望后来者及笔者在后续研究中能找到并运用更好更为全面的实证检验方法,对证券监管在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方面的作用进行进一步确证。本研究总共分如下六大部分:
第一部分,导论。导论部分对于研究的源起,选题的依据及理论与现实意义、研究所拟使用的方法、预计的创新之处以及文章的结构安排做了简明系统的阐述。
第二部分、研究综述。本部分主要对于文中要使用的重要概念及范畴比如证券、证券市场、证券市场监管及国家金融安全等进行了界定;全面而系统地分别梳理、概括和综合了到目前为止国内外有关证券市场监管及国家金融安全的研究文献并做出评述。
第三部分、证券市场监管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经济学分析。本部分主要运用契约经济学、机制设计理论及管制经济学及法金融学对对证券市场监管在维护国家金融安全作用方面进行了分析,并初步提出了证券市场监管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理论框架,包括证券监管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目标、标准、作用路径、实现方式、经济后果,最后指出只有受监管的证券监管才能真正发挥维护国家金融稳定,促进国家金融发展。
第四部分、国内外证券市场监管的制度发展与变迁。本部分首先运用了历史的方法先后对有代表性的发达国家证券市场监管的变迁进行了分析,然后用比较的分析的方法将中国的证券市场监管与上述成熟证券市场的监管进行了对比,并指出了它存在的不足及其对于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影响。
第五部分、中国证券市场监管的效率效果实证分析。本部分分别从中国证券市场的发行监管与交易监管两个角度对中国证券市场监管的有效性进行了实证研究。从前一角度出发的实证研究比较分析了352家样本上市公司在核准制实施前后业绩及盈余管理情况的变化,结果发现核准制的实施并未引起上述两者的显著变化,因而得出中国证券监管有效性(微观绩效)较差,不能从根本上遏制虚假包装上市等违法违规行为,从而从源头上消除证券市场威胁国家金融安全的行为的结论;从后一角度出发的实证研究基于724个样本采用事件研究及回归分析的方法检验了中国证券市场对上市公司违规处理的反应,结果表明中国证券监管对于上市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由于在力度与时效上存在较大缺陷,因此效果并不理想,从而也得不到广大投资者的认同。这一实证结果进一步验证了前一实证检验所得出的结论。
第六部分、政策建议。本文在此部分明确提出,在目前中国国情下提升中国证券监管的效果使其能达成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监管目标的有效手段是加强金融审计制度的创新、并籍此开展对证券监管的监管。
第一部分,导论。导论部分对于研究的源起,选题的依据及理论与现实意义、研究所拟使用的方法、预计的创新之处以及文章的结构安排做了简明系统的阐述。
第二部分、研究综述。本部分主要对于文中要使用的重要概念及范畴比如证券、证券市场、证券市场监管及国家金融安全等进行了界定;全面而系统地分别梳理、概括和综合了到目前为止国内外有关证券市场监管及国家金融安全的研究文献并做出评述。
第三部分、证券市场监管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经济学分析。本部分主要运用契约经济学、机制设计理论及管制经济学及法金融学对对证券市场监管在维护国家金融安全作用方面进行了分析,并初步提出了证券市场监管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理论框架,包括证券监管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目标、标准、作用路径、实现方式、经济后果,最后指出只有受监管的证券监管才能真正发挥维护国家金融稳定,促进国家金融发展。
第四部分、国内外证券市场监管的制度发展与变迁。本部分首先运用了历史的方法先后对有代表性的发达国家证券市场监管的变迁进行了分析,然后用比较的分析的方法将中国的证券市场监管与上述成熟证券市场的监管进行了对比,并指出了它存在的不足及其对于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影响。
第五部分、中国证券市场监管的效率效果实证分析。本部分分别从中国证券市场的发行监管与交易监管两个角度对中国证券市场监管的有效性进行了实证研究。从前一角度出发的实证研究比较分析了352家样本上市公司在核准制实施前后业绩及盈余管理情况的变化,结果发现核准制的实施并未引起上述两者的显著变化,因而得出中国证券监管有效性(微观绩效)较差,不能从根本上遏制虚假包装上市等违法违规行为,从而从源头上消除证券市场威胁国家金融安全的行为的结论;从后一角度出发的实证研究基于724个样本采用事件研究及回归分析的方法检验了中国证券市场对上市公司违规处理的反应,结果表明中国证券监管对于上市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由于在力度与时效上存在较大缺陷,因此效果并不理想,从而也得不到广大投资者的认同。这一实证结果进一步验证了前一实证检验所得出的结论。
第六部分、政策建议。本文在此部分明确提出,在目前中国国情下提升中国证券监管的效果使其能达成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监管目标的有效手段是加强金融审计制度的创新、并籍此开展对证券监管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