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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乡人口分布与用地结构之间的矛盾,在转型时期表现尤为突出,这一情况对中国的社会经济产生很大影响。随着农民工市民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大规模的从农村进入城镇,根据我国相关部门的统计,2013年我国农民工总量26894万人,其中外出务工的农民工16610万人①。农民工作为“两栖"群体,常年居住在城市,其农村宅基地常年废弃闲置,农村不同程度地存在“人走屋空”现象;另外,农民工传统的“多一处宅基地、多一份家业”的小农思想,使部分农民工在农村分家立户掀起建房高潮,甚至还在城里购置新房,这就造成土地资源的双重浪费。因此,为了适应农民工市民化的需要,应建立农村宅基地退出和补偿机制,以利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的管理,促进农村建设用地集约利用。农民工作为流动在城乡之间的特殊群体,现行制度下宅基地仍然是他们的基本保障。如何让农民工自愿退出宅基地使得农村土地得到集约利用,又不能损害农民工合法的土地权益,这是当前农户宅基地退出问题的最大难点,也是阻碍农民工市民化的重要问题之一。基于我国各地实践与文献整理,本文提出了宅基地退出机制研究的逻辑框架。从农民工决策意愿和尊重农民工土地权益视角,通过案例研究和规范研究相结合的方法,阐述了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中宅基地退出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并深入探讨了农户宅基地退出机制的构建。本文从坚持改革开放、稳步推进,注重以人为本,尊重农民工的意愿,站在城乡的统筹发展的角度出发,分别从宅基地退出机制的构建、农民工在城镇的融入和相关政策支持三个层面展开论述。有关构建农民工宅基地退出机制的问题,本文依据对宅基地退出存在问题的分析,提出了如何去完善宅基地退出机制的相关政策。主要按照建立宅基地退出补偿机制、农民工权益保障机制以及农民工住房保障思路来勾勒宅基地退出机制的框架。促进农民工宅基地的顺利退出,更有利于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同时加快农民工市民化进程。有关农民工城镇融入的问题,本文在论述时从两个切入点入手:一是要让农民工有份体面工作,得到社会尊重和认可;二是无论是城镇建设过程中的软环境还是硬环境,都要不断进行加强。与此同时,要真正实现农民工融入到城镇社会生活中,一个城镇的综合承载能力就要不断增强。有关宅基地退出机制相关政策的支持,本文建议:建立宅基地法律法规体系、就业地落户的户籍迁移制度、统筹城乡的公共服务体系和建立对城市接纳农民工转变为市民的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