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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国家都拥有其独特的文化艺术和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些文化遗产不仅仅是整个民族智慧凝聚成的珍宝,还代表了一个国家的特色文化,给国家经济、政治的建设产生着深刻的影响,是民族最为典型的身份标志。判定一个民族是否消亡,并不是看民族人口的数量多少,而是看这个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否依旧留存于世,为人民所铭记。对于我国而言,我国地大物博,物产资源十分丰富,具有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和自然资源。我国民族数量众多,不同的民族文化相互汇集,形成中华民族这一片土地上数千亿颗璀璨的明珠,如何保护并传承好当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任何一个中国公民需要考虑的问题,同时也是国家发展建设期间必须要处理的一个重大事项。随着国家一系列经济发展战略和政策的颁布,我国的城市建设火热进行,在这个过程中,诸多区域的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了满足城市建设的需要,不得已被人为拆迁和破坏,数不胜数的历史古城在建设城市的过程中被毁坏;在全国推行汉语普遍化的过程中,许多少数民族语言的传承中断,口口相传的民族语言开始淡出人们的生活,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也随之消亡;与此同时,年轻一代审美观念和主流思想的改变,给一个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很多年轻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了解不够深入,无法静下心欣赏前人留下的特色艺术,甚至将其视为过时的艺术,加以摈弃;在第三产业兴起的同时,民族村寨旅游越来越普遍,旅游产业虽然毋庸置疑地带动了当地经济的发展,但是与此同时,也给传统村寨居民的生活产生了巨大的负面影响,之前淳朴而具有特色的文化表演开始体现商业性,传承活动变成了一种盈利行为;电子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得信息的传输更为便捷,而由数据安全问题引发的一系列文化剽窃现象层出不穷,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被剽窃和抄袭。面对重重阻碍和消亡危机,当下必须要从法律角度出发,科学合理地对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加以保护,以此来为子孙后代遗留一份宝贵的历史财富。我国法律体系不断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也较之前更加全面,近几年国内外都或多或少地颁布了相关的政策,社会各界也对这方面予以了高度的重视。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承载了一个民族几百乃至几千年的历史记忆,是各族人们在历史的长河中打捞起来的一个又一个的珍宝,它不仅仅凝聚了整个民族的智慧,也是一个国家持续发展的源泉。就我国而言,黔南州一带具有众多少数民族部落,遗留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也不在少数,但是针对该区域的遗产保护研究却少有,促使对文化遗产可提供的法律保护措施制定无证可考、无法可依。如何根据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表现出来的民族特色,结合现行法律制度制定和施行现状,科学开展法律保护工作,是当下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具有独具特色且璀璨多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但是就现在而言,国家尚未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制定专门的法律制度,很多制度都只是地方前期做出的较为片面的地方法规。显然,仅仅只借助地方法规的力量,对文化遗产加以保护,是难以取得较好的保护效果的。本文通过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来发现问题,通过问题提出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措施。笔者将围绕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法律保护这一核心出发点,结合非物质文化遗产界定规则,客观深入剖析在遗产保护之后的实际意义,进一步论述当下我国在保护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还存在法律层面上的不足与缺陷。以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为例,分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制度的现状,包括:法律保护制度无法有力落实、濒危非物质文化遗产及传承人无法律保障等;通过分析阐述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期间出现了以下情况;具体有:在对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加以保护期间,发现了法律上出现的问题;结合这两个方面,笔者给出了以下建议,用于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的效果,即:从实际情况出发,加强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障的立法,重视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