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勐泐与中央王朝、缅甸及周边傣泰政权关系研究

来源 :云南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shengjie139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元明清时期,即现在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为中心的区域被称为车里,当地人自称为勐泐。国内外学者虽都有对勐泐的相关研究,但是各有其弊端,国内学者的研究忽略了前现代时期勐泐与周边政权的关系,以国界为限,忽略了在王朝国家的羁縻统治之外,傣泐与众多的傣泰政权发生联系,国外学者注意到了东南亚普遍存在的以地方为中心的政治体系及社会结构,但是却忽视了其与中国王朝建立的持久的关系。所以跨越现代国家的国界以傣泐为中心出发进行研究,对于认识中国西南边疆的形成具有重要意义。元朝自1296年在勐泐首次设车里军民府,至明朝时又改设车里宣慰司,直到明末缅甸东吁王朝的扩张,对勐泐地区形成了一定的控制,要求勐泐也向其贡赋,打乱了原本勐泐向明朝进贡的节奏,从而形成了“波货咩莽”的局面,即勐泐所说的以天朝为父、缅甸为母。而形成这个局面的原因与勐泐所处的地理、政治社会环境密切相关,主要表现在与周边同属于傣语支民族的各个小政权、明王朝、缅甸的交往变化上。本文分为以下几个部分。第一章主要是对明朝以前的傣泐社会做基本的介绍,包括其来源、含义,以及后续内部的发展。据《泐史》记载,勐泐是1180年时由叭真建立的,而这个叭真与出现在兰纳编年中的坤真、老挝编年中的陶真的扩张事迹基本一致,很可能为同一人,而勐泐与兰纳、南掌很可能为叭真的后人所建立的家族统治。所以勐泐自建立之初便与周边的其他傣泰政权关系密切。至元朝1180年进攻兰纳而始知勐泐后,元朝一直尝试征服勐泐,1296年首次设治,但并未达到征服目的,后1312年再次设治,才正式将勐泐纳入朝贡体系之下。第二章主要是梳理勐泐与兰纳、勐窝、孟艮、孟连、南掌等周边政权的互动情况,包括产生这些互动的原因、以及互动的过程。通过对他们之间的互动,来把握傣泰政权之间动态变化,理解明代之前中国云南、老挝、缅甸及泰国北部连接地带的社会及政治形势。第三章主要是勐泐与明代中央王朝的关系分析。元朝时在勐泐设车里军民府,在明朝势力进入的时候,延续了对勐泐的羁縻管理,改设车里宣慰司。而对车里的改置与当时勐泐周边的政治关系密不可分,明朝对麓川的制衡,对兰纳的征服,都促使明朝对勐泐进行扶持。虽然元明都实行土司制度,但相比元朝,明朝的土司制度在承袭等制度方面有了进一步的发展。第四章是探究勐泐与缅甸的关系。明末由于缅甸的扩张,在第二十三世勐泐主召温勐、二十五世召应勐时分别向勐泐进攻,勐泐不敌被迫投向缅甸东吁势力,最终形成了勐泐双属中、缅的局面。而对于明朝来说,由于路途遥远,在勐泐设治的成本较高,只要维持边界的稳定即可,所以默认了这种双属情况,从而形成了勐泐向中、缅双方都朝贡的局面。第五部分即结语,探究勐泐与周边政权、中、缅之间的关系,面对不同政权时,勐泐所扮演的角色也有所差别。对于勐泐而言,与周边的傣泰政权存在竞争关系,互相斗争并进行征服战争,互不相让;而明朝和缅甸只是一个更大的“勐”,在这两个大勐强大时便向其臣服,而当这两个勐力量衰弱时,便又扩大自身领土。而对于明王朝而言,其一直存在的华夏中心观,使得明朝一直将勐泐置于其四方来朝的进贡制度中,即后来学者所总结的朝贡体系。从明初至明末,虽然勐泐都依旧保持着自身社会向外征服的特性,明朝对勐泐也并没有取得完全的控制权,但是勐泐在这个过程中,与明朝的联系更加紧密,也为后来勐泐地区被纳入清王朝的统治中起了铺垫作用。
其他文献
卷叶象甲科(Attelabidae)昆虫(俗称卷叶象)产卵行为独特,表现在雌虫产卵前后会用不同的方式将产有卵的寄主部位剪断或损坏,该科大部分种类雌虫会利用寄主植物叶片制造叶卷产卵,并在制作叶卷前剪切叶片或损坏叶柄或嫩枝,但其行为机制却未见报道。本文以蛀果梨虎象(Rhynchites foveipennis Fairm)为研究对象,采用室内外试验结合野外调查,通过试验方法的改进,进一步开展了阻止梨虎
学位
多梳蛋白复合体(Polycombgroupproteins,PcG)是抑制基因表达、维持细胞属性的重要染色质修饰因子,其通过调控组蛋白H3第27位赖氨酸的甲基化修饰(H3K27me3)和组蛋白H2A的泛素化修饰(H2Aub)引发目标基因的染色质发生凝缩,抑制基因表达。拟南芥 PcG 蛋白复合体组分 LIKE HETEROCHROMATIN PROTEIN1(LHP1)、EARLY BOLTINGI
学位
检察机关提前介入职务犯罪调查制度是监检衔接的关键环节。在侦检衔接的语境下,检察机关行使的法律监督权为其提前介入侦查活动提供了正当性基础。但是,监察机关的宪法地位不同于以公安机关为代表的侦查机关,监察调查权的性质亦显著区别于侦查权,因此,“法律监督论”不能为检察机关提前介入调查提供合理依据。从理论逻辑看,2018年《宪法》规定的“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的为检察机关提前介入调查提供了正当性基础。从实
学位
在司法裁判过程中,对于裁判社会效果的追寻一直是司法的目标。而社会学解释方法正是一种注重社会效果特殊的法律解释方法,其在解释过程中并不仅仅局限于法律文本,故在我国司法裁判中被较为广泛运用。指导性案例制度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案例指导制度,已经成为司法裁判的一项重要参照依据,自问世以来对中国的司法裁判产生了深远影响。指导性案例的产生经过了法律规定的严格程序标准,其产生之后作为典型案例对全国案件裁判具有指
学位
2015年我国《刑法修正案(九)》增加了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为社会愈加频发的幼师虐童、护工虐老等事件提供了刑事规制依据。目前,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入刑已经七年,然而司法适用率却并不高。由于犯罪主体、虐待行为等要件规定的不清晰,缺乏相应司法解释进行补充完善,导致本罪在司法适用中产生许多问题,具体包括:犯罪主体认定不一致、虐待行为的认定不明确、“情节恶劣”的判断标准较为模糊以及与相似犯罪适用混乱等。
学位
有限责任公司是我国的一种重要经济组织形式,其具有规模小、效率高、易管理等特点,这些特点使得公司内部股东之间具有高度的稳定性,股东直接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第三人的加入势必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理念和公司的和谐稳定造成一定的破坏,为了保证股东的顺利退出和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股东优先购买权制度应运而生。近年来我国公司企业迅猛发展,公司中源源不断的涌现出大量关于股东优先购买权的纠纷,立法对该制度的规定过于简
学位
近年来,中国共产党更加重视法治建设,党内法规的数量逐渐增多、质量不断提升。然而,由于在立规实践中缺乏详细的规范指导,数量剧增的党内法规,质量出现了参差不齐的现象。对于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而言,仅强调立法数量是远远不够的,而是要制定数量和质量兼有之的党内法规。党内法规不能与上位党规相抵触是维护党内法规内部一致性、系统性、科学性的要求,对于党内立规的“抵触”现象需要得到更多的重视。但目前来看,无论是立法者
学位
受害人权益保障和行为人行为自由是侵权责任法意图调整的一对基本矛盾,这一矛盾在受害人特异体质这一因素介入时表现更为尖锐。当受害人的特异体质与侵权人的行为相结合导致损害后果发生或扩大时,特异体质对于赔偿责任是否有所影响是此类案件争议的焦点。立法上对此并没有专门的法律规定,理论界对此问题争论不休,司法实践中,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案例24号未实现发布所设想的目标,因此有必要寻找新的角度对特异体质受害人赔
学位
本文利用位于昆明和上海多轴差分吸收光谱仪(MAX-DOAS)的观测结果,研究了对流层和平流层臭氧(O3)廓线的反演方法。目前,常规MAX-DOAS反演对流层大气成分廓线方法应用广泛,且相对成熟,利用差分斜柱浓度(DSCD)反演廓线的思路方法主要针对平流层分布较少的低层大气成分廓线。O3的分布特点不同于其他痕量气体,通过模拟实验发现,由于平流层O3含量显著高于对流层,导致平流层DSCD显著影响对流层
学位
本文以云南省江城县整董镇滑石板村为田野点,主要讲述国家重点保护动物亚洲象与滑石板村村民的人象冲突。冲突表现为亚洲象面临生存危机以及与当地村民抢食粮食、践踏作物、走村串寨搞破坏、攻击人畜、致人死亡等。人象冲突给村民带来极大的经济损失,使村民的生产生活和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同时也使亚洲象保护工作陷入困境。面对冲突,当地政府与社区村民主动调适。通过对滑石板村人象冲突整体性的描述,呈现出亚洲象保护与当地村民
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