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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经济迅猛发展且外资银行不断进入,银行的经营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正成为中国银行业在新形势下发展的焦点和新的经济增长点,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风险及其防范随着中间业务的兴起而被提上日程。中间业务的开展虽然在表面上未给商业银行带来明显的风险影响,但从长期看,大力开展中间业务、增加非利息收入将成为商业银行未来发展的趋势,其风险的潜在性不可忽视。然而,在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风险控制过程中,中间业务的法律风险往往被人们所忽视。很多人认为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法律部门没有什么用处,因为法律部门不能直接为商业银行的发展带来什么效益,而其它部门则可以通过创收的方式为商业银行带来利润,商业银行内部的中间业务法律风险控制制度建设进展缓慢。另外,由于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开展较晚、相关立法滞后,中间业务法律风险的控制得不到充分的重视,使得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道路坎坷。这对商业银行经营的安全性、稳健性和整个金融秩序的稳定带来了巨大的危害。因此,如何有效地评估中间业务的法律风险、提出防范措施是我国商业银行迎接挑战、求得生存和发展而亟待解决的一项重要研究课题和一个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本文主要对我国商业银行如何在新形势下、在不同的市场环境下形成符合我国国情的中间业务法律风险防范措施进行研究。在明确了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内涵、特点及发展历史之后,分析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法律风险及类型,由此形成了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思想;将我国商业银行与西方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相关法律体系进行比较,分析我国商业银行在开展中间业务的过程中面临的法律风险,说明适宜的法律环境是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的重要基础。西方国家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达与其适宜的法律环境密不可分,中间业务的发展与法律制度规范之间是相互促进的关系;在借鉴西方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的成功经验基础上,从金融监管机关管理、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中间业务立法和银行业同业组织四个方面对中间业务活动的各种法律风险进行管理和防范。期望本论文通过对中间业务法律风险的研究为我国中间业务的发展提供一定积极建议和发展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