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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转型和政府职能的不断转变,用“社会治理”代替“社会管理”既是党执政理念的一次伟大创新,也是历史的一种必然选择。宗教事务管理作为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一个领域,也需要我们推动“宗教管理”向“宗教治理”转变。但由于宗教在我国具有长期性、群众性、特殊复杂性,长期以来宗教是一个高度敏感的话题,宗教工作也被抹上浓厚的政治色彩。这就造成了诸多管理上的弊端,有管理方式上的,也有管理体制上的,还有其他方面的。这些弊端不但给宗教管理工作带来更高的难度,也限制着“宗教管理”向“宗教治理”模式的转变。本文从政府管理者的角度出发,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对“宗教管理”和“宗教治理”两种管理模式的特点进行比较,对“宗教管理”向“宗教治理”转变的必然性作出分析,同时借鉴江苏省南通市在“宗教治理”方面探索经验,结合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就如何促进“宗教管理”向“宗教治理”转变提出了对策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