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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制度是人类社会进程中调节社会均衡发展至关重要的制度,它不仅关系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稳定,更关系到国家政权的巩固及公平正义的实现。在任何时代,任何社会制度下,税收始终都是个大问题。翻开历史长卷,因税收问题引发的政治风波和经济巨变从来没有停止过,一个社会的发展、变革,往往是从税收改革起步的,而每一次税收改革又深深地影响着经济社会发展的格局和进程。因此,建立“良好”的税收制度,一直以来都是世界各国政府努力追求的目标。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古今中外的经济家、政治家、改革家进行了大量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尝试,积累了丰富的成果和宝贵的经验。他们认为,尽管不存在普适的税制模式,但“良好”的税收制度却存在着某些共性:那就是在制度的设计上,它们往往都遵循适度、公平、效率、便利、透明等税收原则。换句话说,“良好”的税收制度,不但能够以较低的成本为政府筹集足够的财政收入,而且能够在促进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的同时实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一直致力于建立“良好”的税收制度。1994年,通过分税制改革,中国初步建立了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税收制度。经过18年的不断调整与优化,这一制度逐步完善和成熟起来。那么,与“良好”的税收制度相比,还存在着多大的差距?本文试图给这个问题做一个详细解答。本文综合运用层次分析法、模糊综合判断法等多种方法,从主观和客观两个角度,从适度、公平、效率、便利和透明五个方面,全面考查了中国税制结构的现状,发现从整体上看,现阶段税制结构的合理性仍然“较差”。具体来说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税收的规模不够适度,大口径宏观税负较高;税制结构不利于社会公平的实现,不仅税收负担在纳税人之间的分配不公平,而且税权和税种在政府之间的分配也不公平;税制结构不能有效的促进经济发展,宏观调控和平抑经济周期的作用均不明显;税收制度不够便利,无论对于税务机关而言还是对于纳税人而言,都应该进一步简化税收制度,减少不必要的税种;税制结构的透明度亦有待提高。针对上述问题,在参考美国和俄罗斯税制改革经验的基础之上,本文提出中国下一步税制结构的优化和调整要从构建“双主体”的税制结构、完善地方税体系、货物劳务税体系、所得税系和辅助税系五个方面着手,以实现“保证收入,合理税负;提高效率,注重公平;便于征纳,公开透明”的优化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