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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法制经济。良好的社会信用是建立规范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保证;是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重要条件;是现代经济正常运行的根基。但是中国的经济在乘着春天的翅膀腾飞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信用缺失。假冒伪劣、逃废银行债务、偷税漏税、“执行难”等失信现象司空见惯,由这些问题引起的“信用危机”已经成为整个社会的恶瘤,蔓延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它们在挑战人们的道德底线的同时,严重阻碍着中国经济和社会的文明进程,因此建立和完善信用体系已经成为经济转型时期迫在眉睫的改革任务。征信作为征集他人信用的一种活动,是支撑整个信用体系的擎天柱,也是整个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心。而企业作为整个市场经济体系中最为活跃的因素,是征信活动最核心的客体。企业征信也就成为了整个信用体系建设的重中之重。本文从分析“信用”、“征信”和“企业征信”的概念入手,介绍发达国家的企业征信法律制度,总结归纳中国当前企业征信的现况和存在的法律制度缺陷,通过中外比较研究,系统分析提出建立和健全中国企业征信法律制度的建议。全文共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循序渐进、层层深入地阐述了“企业征信”的含义。从道德、经济学和法学三个层面上分析“信用”概念的基础上,解释“征信”的内涵和外延,进而引出并详细阐述“企业征信”的含义与外延及相关概念。 第二部分:用实证的方法论证当前信用危机给社会带来的严重危害,分析当前中国建立、健全企业征信法律制度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并通过对现有法律制度的分析,总结出中国建立、健全企业征信法律制度存在的法律障碍。 第三部分:完善中国企业征信法律制度的若干建议。这一部分是整个文章的核心部分。本文从立法原则、企业征信机构设立模式、企业征信机构的准入和退出机制、企业信用信息管理规范、企业征信监管和失信惩戒机制六个方面提出了进行法律规制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