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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几千年的绘画史上,宋代以其众多画理论中丰富而广博的美学精神而著称。本文以苏轼画论中的"常理"说为切入点,结合宋代绘画中山水,花鸟,人物这三个方面的画作简要分析"理"在宋代绘画中的体现。学者们在研究苏轼画论时大多注重他的文人化情感,其实苏轼在画理方面的美学造诣也是极高的。"合于天造,厌于人意"概括了苏轼常理学说的理论特点,即不管是有"常形"还是无"常形"的事物都要遵从合"理"的法度。本文通过四个章节从画理的发端,画理的分析到山水、花鸟、人物这三大类在绘画中的实际应用,分别阐述了"常理"在宋代绘画中的表现和应用。第一章,首先介绍宋代文人思想、院体制和传统民俗在理学影响下的特点及形成原因,为后文分析宋代绘画做出铺垫。第二章,在宋代以崇"理"为依托的大环境中,涌现出一批优秀的画理论家,画理论著的发展也是颇为迅速。并以这些画论为线索体察其中有关"理"的艺术内涵。第三章,分析苏轼的"常理"学说,将"常理"延伸至"形理"、"画理"、"情理"三个部分。首先"形理"是从物体表象至物体内在之理;其次谈"画理"是从单纯的技法上升至通达理法的过程;最后谈到"情理",是由"景语"贯通至"情语"的境界。第四章,着重从山水、花鸟、人物三个方面来探求"常理"在宋代绘画中的体现与应用。山水为"天意"之理,花鸟为"生意"之理,人物为"情意"之理。同时简析宋代不同时期的名家画作,从中感受"常理"的美学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