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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适宜性评价就是评定土地对于某种用途是否适宜以及适宜的程度,它是进行土地利用决策,确定土地利用方向的基本依据,是近20年来土地资源研究的主要内容。耕地后备资源适宜性评价属于土地适宜性评价范畴,其目的是通过对影响耕地后备资源质量的自然因素和土地利用方式等经济社会因素的综合鉴定,将耕地后备资源按评价体系对其开发为耕地的适宜程度划分为若干级别,以揭示其作为耕地开发的适宜性大小,从而为调整和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制定合理的土地开发整理规划提供科学依据,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有重要意义。
本文以可持续发展理论、人地关系理论和土地稀缺原理为指导,按河北省8个二级生态类型区分析各耕地后备资源类型特点,围绕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这一目标,提出用自然模块和产能模块构建耕地后备资源开发适宜性评价体系,并通过分析农用地分等与耕地后备资源评价的关系,将农用地分等成果应用于耕地后备资源开发适宜性评价体系中。
还以河北省为例开展了耕地后备资源开发适宜性评价实证研究,通过计算得到各县耕地后备资源适宜开发指数,用频率直方图法将其分为五级,分别代表耕地后备资源开发的适宜程度。其中,一级耕地后备资源面积为51800.9公顷,占总耕地后备资源的22.35﹪,主要分布在滨海平原区和太行山山地丘陵区;二级耕地后备资源面积为68715.1公顷,占总耕地后备资源的29.65﹪,主要分布在海河冲积平原区和太行山山地丘陵区;三级耕地后备资源面积为37357.7公顷,占总耕地后备资源的16.12﹪,主要分布在海河冲积平原区;四级耕地后备资源面积为56779.1公顷,占总耕地后备资源的24.50﹪,主要分布在冀西北间山盆地区、坝上高原区和海河冲积平原区;五级耕地后备资源面积为17093.9公顷,占总耕地后备资源的7.38﹪,主要分布在太行山山前平原区、冀西北间山盆地区和坝上高原区。
最后,本文还提出耕地后备资源开发适宜性评价可能的应用方向,主要是为制定土地开发整理规划提供依据,为合理确定土地开发项目目标等别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