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自2007年第一家P2P网络借贷平台诞生以来,P2P网络借贷行业迅速发展。根据数据显示,目前我国P2P网络借贷超过4782家,平均每日网贷客户数30余万人,撮合达成融资余额4000多亿元。不过伴随着行业的快速发展,P2P网络借贷风险也逐步呈现在人们的视野中,贷款人、借款人以及P2P网络借贷平台为了利益最大化都可能引发风险。2015年12月28日,银监会等四部门起草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式颁布,这表明P2P行业将迎来规范化发展。本文第一部分主要对P2P网络借贷进行概述,采用文献综述法,通过阅读大量的书籍、论文深刻了解到P2P网络借贷的具体情况。首先介绍了P2P网络借贷的概念,即peer to peer lending,指个人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的连接进行资金借贷,为下文P2P网络借贷风险的界定奠定基础。然后,通过结合风险的共性和网络借贷风险的个性把P2P网络借贷风险定义为发生在互联网环境下,由于借款人,贷款人、平台等三方主体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或者由于法律规定本身所存在的模糊性以及法律法规的空缺,从而相关主体承担由此带来的不利风险后果的可能性。最后网络借贷涉及的主体入手详细分析了P2P网络借贷风险。主要有:P2P网络借贷的借款人会引发信贷技术风险和信用风险,P2P借贷的贷款人会引发洗钱风险、逆向选择风险,P2P网络借贷平台会引发超范围经营风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风险、中间账户风险及信息安全风险。第二部分详细介绍了我国防范P2P网络借贷风险的现状。这一部分采用规范分析法,通过对现有的防范P2P网络借贷风险的各种法律问题进行梳理,便于发现相关法律在防范P2P网络借贷风险所存在的问题,利于以后完善。这一部分依然从主体入手,主要从P2P网络借贷各方主体风险的法律防范制度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其中对借款人、贷款人、P2P网络借贷平台可能引发风险的法律制度进行剖析,然后分析现在法律制度在防范P2P网络借贷风险存在的问题,意欲为下文防范P2P网络借贷风险提出可行性的建议。第三部分着重介绍了国外P2P网络借贷风险法律防范的制度。采用文献综述法,研究了国外大量防范P2P网络借贷风险的法律防范制度,着重比较了英国和美国这两个国家在防范P2P网络借贷风险的主要法律措施。通过比较可以发现英美在防范P2P网络借贷风险方面有很多相似之处,即都通过立法方式,完善的法律监管体系,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避免信息不对称引发的各种风险。我们可以在规范P2P网络借贷行业方面借鉴他们的一些成功经验,但是,同时我们也应清楚地认识到英美两国P2P网络借贷发展的特殊背景和社会环境,我们还有结合中国特有的发展环境批判性地借鉴。第四部分基于对前三部分的整理分析,针对网络借贷各方主体行为可能引发的各类风险及目前《征求意见稿》中对P2P网络借贷各方的法律规制,主要从P2P网络借贷平台明确信息中介的法律性质,加强平台信息披露、银行存管等角度进行风险的法律防范研究。对于借款人引发的各类风险,其主要由于是征信体系不完善造成,因此P2P平台应尽快接入金融风险信息共享系统,增强平台风控能力,同时应注重对借款人信息的发布和审核。对贷款人引发的各类风险,从明确平台对贷款人的监管义务,明确平台的信息披露义务等角度出发进行风险的法律防范。对P2P网络借贷平台引发的各类风险,从明确P2P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性质,积极促成与银行签订存管协议,建立保护借贷双方信息安全措施等角度出发防范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