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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基金对于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都有着巨大的作用。证券投资基金可以使经济的运行效率大大提高,能够优化资本配置,基金作为一种新型的投资手段,使得居民的投资方式更加多样化。2000年10月发表的一篇名为《基金黑幕》的文章引起了证券市场的轰动,基金黑幕事件揭露出了基金市场上大量存在的管理人越权、关联交易等行为。此后,基金业又出现了多起违规申购的事件,种种问题表明基金治理存在漏洞,折射出我国基金治理的效率低,治理架构和制度安排不合理,对于侵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没有形成很好的约束机制。在基金规模扩大和交易量增长的同时,没有很好地对基金治理问题给予关注。如何更好地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利益,降低由委托代理问题产生的负面影响,为基金管理公司构建一个合理的治理结构成为尤为重要的一环。本文首先叙述了委托代理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和内部人控制理论这三大基金治理基本理论。并在此基础上,比较了国际上典型的四种的基金治理模式,总结出每种治理模式的特征及值得借鉴的优点。文献回顾部分分别从股权结构、董事会特征、基金经理特征三方面与基金业绩关系的相关文献进行了梳理。其次,探讨了基金管理公司治理与一般公司治理相比体现出的特殊性,分析了当前我国基金管理公司治理的出现的问题,主要问题有:基民利益缺乏保护、基金经理激励约束机制效率低、监管机制不完善、内部控制不够完善和独立董事制度难以发挥作用等。实证部分选取了我国基金管理公司2011-2015年五年的面板数据作为样本,用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对基金管理公司的三个治理层面(股权结构、董事会特征和基金经理特征)与基金业绩的关系进行了回归分析。实证结果表明,我国基金管理公司的股东数、董事会规模、基金经理的平均从业年数与基金业绩有着显著的正相关关系,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和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之差与基金业绩显著负相关,而独立董事比例和学历与基金业绩没有显著的相关关系。最后,在理论研究和实证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基金管理公司的治理现状及实证结果,归纳了本文的结论并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