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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和广泛应用,网络极大便利了人们获取信息资料,彻底改变了作品的复制和传播手段。近年来随着著作权领域的不断拓宽,网络侵权案件不断上升,网络服务商在网络侵权中的法律责任备受关注。为了解决网络侵权案件,很多国家先后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我国现有相关法律法规,对网络服务提供商间接侵权责任,较为分散,不足以解决现有的网络版权间接侵权问题。网络世界的健康发展已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因素,如何运用法律手段来保护互网络版权健康发展,如何平衡权利人和网络服务商双方的利益、作品传播之间,已成为时代性的新课题。本文从网络服务商版权间接侵权制度的基本理论入手,并采用比较研究的方法,分析国外网络服务商版权间接侵权制度,案例分析有重要社会影响性的案例,然后介绍我国的研究现状,并对我国网络服务商版权间接侵权制度的完善提出建议。文章一共分为几个部分:绪论部分论述间接侵权责任的背景和意义,以及研究内容与方法等。第一部分从网络服务商间接侵权责任的基本理论入手,分析了网络服务商的界定、间接侵权责任的特点、研究的必要性及责任承担。第二部论述了间接侵权的归责原则,详细介绍了三种归责原则,国外适用的归责原则,及我国应当适用的规则原则。第三部分采用比较研究的方法,介绍先进国家间接侵权责任制度的立法和司法情况。主要介绍了美国《千禧年数字版权法》、欧盟《电子商务指令》中的相关规定与评判标准。通过分析典型案例的判决结果,本文对间接侵权责任制度的“避风港”规则有了更深的认识。第四部介绍我国网络服务商间接侵权责任制度的立法和司法实践,重点分析了侵权责任法中网络间接侵权责任的规定。第五部分最后就我国关于网络服务商间接侵权责任制度的不足之处,提出了几点个人看法。包括构建利益平衡机制、完善间接侵权责任的立法和明确网络服务商的注意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