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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网贷又称“人人贷”,起源于英国,自2007年开始在我国大规模发展,是一种区别于传统金融借贷体系、适用于民间个体间的借贷模式,性质上属于小额民间借贷。这一模式的主要特点在于将借贷关系通过互联网实现,较传统金融机构而言,P2P网贷过程更为简单、快捷。这一模式的出现为国内中小型企业、个人提供了新型融资渠道,弥补了现有传统银行借贷体系的不足之处。随着P2P行业规模不断扩大,原有的平台模式也在不断更新,国内P2P企业根据市场情况对传统模式进行了一系列的创新。P2P网贷平台自2007年引入我国至今,经过近10年的发展已经成为国内互联网金融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P2P网贷方式的出现不断刷新着我国民间借贷交易量。然而,由于我国一直没有建立完善的信用评级体系,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对P2P网贷平台进行监管,P2P网贷平台在发展过程中逐渐呈现出混乱趋势。根据行业内统计数据,截止2015年2月,国内的P2P网贷平台由2014年的1228家上升到2143家,年借贷总额已经远远超越美国和英国两大强国。仅P2P手机用户就发起45亿多笔业务,总金额达到22.59万亿元。伴随着这一新兴行业的飞速发展,P2P网贷暴露出越来越多的法律风险,例如庞氏骗局、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诈骗以及频繁爆发的P2P网贷平台“跑路”事件,让整个行业陷入了严峻的信誉危机。我国P2P行业的法律定位、法律风险及相应的监管措施成为热议的焦点。为了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的基本精神,按照《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对个体网络借贷实行监管的基本要求,国内监管机构开始正视P2P网贷行业内出现的一系列乱像。自2015年起,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门先后发布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暂行管理办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及《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遵循“鼓励创新、防范风险、趋利避害、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从金融业健康发展的全局出发,进一步推进P2P网贷行业的发展和创新。本文共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选取“华强财富”平台倒闭案、“东方创投”平台倒闭案、e租宝案三个案例进行介绍,分析案件发生的原因,找出案例中平台发生经营危机的法律风险共性,提出问题并针对案例的争议点进行分析;第二部分介绍P2P网贷平台基础理论,对P2P网贷基本概念、国内目前主要运营模式及相似行业进行介绍、对比;第三部分介绍国内P2P行业已经显露出的法律风险和潜在的法律风险,第四部分介绍我国P2P网贷平台的监管现状并分析现行监管措施中的不足,针对不足提出完善监管措施的建议,以便促进我国P2P网贷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