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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7—1911年东三省外债,是指清末东三省全面实行新政以来直至清王朝覆灭为止这段时间内,由中央政府或东三省地方政府向他国政府、银行、企业等举借的用于东三省区域内的债务,以及拟借而未成却对东三省产生一定影响的借款活动。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东三省面临着日益严重的边疆危机,在内外交困的背景下,清政府下定决心在东三省实施新政。由于东三省开展新政的财政基础薄弱造成行政经费支绌、货币市场混乱、军饷不足、实业发展受限等问题。同时,相继出现的大规模水灾、特大鼠疫、大火等灾害与瘟疫,对本已拮据的东三省财政而言无疑是雪上加霜。东三省财政无力应付日益增加的新政开支与东三省边疆危机日益加剧亟待振兴的客观要求之间的矛盾,构成了1907—1911年东三省外债产生的内部原因,决定了东三省外债产生的必然性。纵观1907—1911年东三省外债发展的全部过程,东三省外债群体屡次提请借款并采取各种手段积极争取借款活动的顺利进行。东三省外债既受到清政府中央决策层的干预,又不可避免地与列强发生种种关系而在外交上受制于列强。清政府对东三省外债的态度从心有顾虑勉强赞同到明确否定,又发展为不加干涉,最终无力控制。列强作为外债的出资方,不仅掌握了外债的主动权,而且可以利用外债实现其在东三省的各种利益。日俄战争后,外债成为美国突破日、俄垄断的首要“武器”。但是,在日、俄的联合抵制及缺乏英、法等国支持的情况下,美国最终未能如愿实现其政治目的,而不得不选择以联合的方式向东三省输出外债以与日、俄对抗。列强在东三省的争夺,是东三省外债能否实际发生的主导因素,列强在东三省的利益是主导东三省外债成败的根本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