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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义理论是语言哲学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同时也是语言哲学的一个难题。围绕着这个问题,传统上有几种类型的意义理论,一种是意义指称论,一种是意义观念论,一种是意义符合论。弗雷格是意义指称理论比较有代表性的人物,他严格区分涵义和意谓,从名称和语句的角度对涵义和指称进行了区分。在他看来,一个指号指称相同,意义却可能不同,名称具有意义但不一定有指称。罗素认为弗雷格没有区分专名和摹状词,他严格区分了专名和摹状词,认为一个专名可以通过一个或几个限定摹状词给出。依照他的意义指称理论,一个名称的意义就是它所指称的外部世界中的对象,他将名称的意义等同于名称所指称的对象。维特根斯坦的哲学思想经历了从以《逻辑哲学论》为代表的前期到以《哲学研究》为代表的后期的转变,同样,维特根斯坦的意义理论也经历了从前期到后期的转变。一般的观点认为,维特根斯坦前期坚持意义图像论的观点,认为“意义即所指”,后期他却转向意义使用论的观点,认为“语言的意义在于用法”。他从前期到后期意义理论的转变源于对前期意义图像论的批判。维特根斯坦前期的意义理论主要体现在图像论上,逻辑原子主义是图像论的基础。前期的维特根斯坦认为,语言和世界具有相同的逻辑结构,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本质,后期通过论证无法找到绝对简单的对象,基本命题和原子事实的不存在,论证了语言和实在之间没有相同的逻辑结构,从而逻辑图像论的意义理论也无法建立起来。在《逻辑哲学论》中,维特根斯坦运用逻辑分析的方法对世界和语言进行完全的逻辑分析,将简单名称和基本命题设定为两个不同层面的逻辑原子,并以简单名称代表简单对象为基础,建立名称指称理论,以基本命题是事态的一幅逻辑图像为基础,建立有意义命题的图像论。前期重要的概念都是以逻辑为语境,逻辑被崇高化,将语言、思想设想为是独一无二的东西,试图去追寻语言的共同本质、世界的共同本质和思想的共同本质。在《哲学研究》中,维特根斯坦则要求将前期以逻辑为语境的形式概念带回到日常生活之中,注重考查它们的日常的、实际的用法,对奥古斯丁式的语言本质图景(亦即早期名称指称理论)、命题本质的图像论以及意义观念论都提出深刻批判,并建立意义即使用的意义理论。本文首先探讨了作为维特根斯坦意义理论来源的弗雷格和罗素的意义指称理论,通过探讨弗雷格涵义和指称的区分以及罗素对专名和摹状词的区分,有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前期维特根斯坦所坚持的图像论。围绕前期哲学中的图像论,本文从对象,命题,图像等角度阐明了图像论的意义观的基本观点和主要内容,并分析指出他前期坚持的是一种语言的逻辑的立场。维特根斯坦后期转向坚持日常语境的立场,否认语言和世界有一个共同的本质,以及它们有共同的逻辑形式,不再单纯地考察和追问意义这个概念本身,转而探讨语词的使用,认为语词的意义在于其用法。意义即用法的观点体现了他对早期名称指称论和命题意义理论的批判。但是,值得我们注意的是,维特根斯坦并没有完全抛弃前期图像论的意义理论,只是反对将其本质化和泛化。